8月23日,內蒙古自治區發布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根據意見稿,到2025 年,實現新型儲能從商業化初期向規模化發展轉變。在源、網、荷側應用場景建設一批多元化儲能項目,新型儲能規模與新型電力系統發展相適應。全面提升技術創新能力與應用水平,建立健全標準體系與管理機制,培育完善市場環境和商業模式。建成并網新型儲能規模達到500萬千瓦以上。
大力推動電源側新型儲能發展
全面推廣“新能源+儲能”的系統友好型新能源電站,實現儲能與新能源電源的深度融合、聯合運行。新建保障性并網新能源項目,配建儲能規模原則上不低于新能源項目裝機量的15%,儲能時長2小時以上;新建市場化并網新能源項目,配建儲能規模原則上不低于新能源項目裝機量的15%,儲能時長4 小時以上;配建比例2022 年后根據情況適時調整。支持鼓勵已并網的新能源項目建設系統友好型新能源電站。
原文如下:
關于對《內蒙古自治區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為深入貫徹“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愿景,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全面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指導意見》《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推進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荷多能互補發展的指導意見》等文件要求,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署,我們組織起草了《內蒙古自治區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此次征求意見的時間為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9月7日。如有意見建議,請發送電子郵件或傳真。
感謝您的參與和支持!
2021年8月23日
聯系人:滕國旭
聯系方式:0471-5222030、0471-6651872(傳真)
電子郵箱:nmgnyjdlc@126.com
附件:內蒙古自治區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實施意見.pdf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