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將“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列為2021年八項任務之一;2021年3月15日,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提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一場廣泛而深刻的經濟社會系統性變革,要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
今年7月30日,中央政治局會議要求“盡快出臺2030年碳達峰行動方案”。那么,碳達峰行動方案應該包括哪些內容呢?本文進行簡要討論。
首先要討論總體思路。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明確提出了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指導思想,作為行動方案的頂層設計文件,內容可能包括:要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系統觀念,以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為引領,以能源綠色低碳發展為關鍵,將碳達峰行動方案納入生態文明建設整體框架和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處理好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短期和中長期關系,堅持總體部署,分類施策;節約優先,協同推進;創新驅動,兩手發力;統籌有序,防范風險等原則,科學精準地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各地方各行業要研究提出碳達峰時間表、路線圖和施工圖,形成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氣候友好的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空間格局,堅定不移地走一條符合國情的生態優先、綠色低碳的高質量發展之路。
其次需考慮政策導向。考慮到“力爭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階段性目標,碳達峰、碳中和是我國的一項中長期發展戰略和政策導向,尤其要處理好長期和短期的關系,科學謀劃雙碳目標的階段性任務。從經濟學角度考察,十年尺度是遠景目標任務;2060年實現碳中和目標,更是超長期的目標,雖然以同位素測量地球年齡的百萬年單位來看,“十年”僅是短暫的一瞬。中央明確將“十四五”確定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關鍵期和窗口期。當務之急,是要在研究能流圖和碳排放結構的基礎上,研究制定到2030年碳達峰行動方案。處理好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短期和中長期的關系,說易行難,既要有“全球思考、放眼世界”的胸懷,也要有立足當下、立足實際的勁頭;既要有政策、產業調整、經濟社會系統性變革的長期謀劃,也要有淘汰落后、發展戰略產業、園區優化改造等短期安排;既要有“全國一盤棋”的統籌謀劃,更要有“從實際出發”的任務部署,從而使當前的投資既能產生短期促經濟增長的效果,又能為長期經濟社會系統性變革和雙碳目標的實現奠定基礎、創造條件。
再次是考慮重點任務部署。這是地方和行業都要遵照執行的,必須精準而科學。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提出,要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要實施重點行業領域減污降碳行動,要推動綠色低碳技術實現重大突破,要完善綠色低碳政策和市場體系,要倡導綠色低碳生活,要提升生態碳匯能力,要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按文件形成慣例,這“七個要”將在碳達峰行動方案中有所體現并進一步細化,甚至是“引句”。
能源綠色低碳發展是關鍵。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九次會議等,都對能源結構優化,轉化、利用效率提高,以新能源為主體的電力體系等提出要求。能源結構清潔低碳安全高效化,包括控制化石能源消費總量和能源強度,大力發展清潔能源,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新增能源消費應主要由可再生能源擔當;深化電力體制改革,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短期內,要控制煤炭、石油天然氣等傳統能源消費總量,但尚不能一下子取消,否則難以做好電力迎峰度夏保障工作。新能源產業發展也面臨諸多挑戰,諸如新能源站場出現寬頻帶震蕩、頻率和電壓穩定、微電網出現環流與諧振、直流傳感和保護等等,尤其要統籌生產-輸配電-消納-節電等環節資源配置,保障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的穩定和安全。為此,不僅基礎設施要改變,原來的支撐理論體系也要改變,由原來的系統論、控制論、博弈論(所謂“老三論”)變為突變理論、混沌理論、自組織理論(所謂“新三論”)。這些轉變需要一個過程,不是“喊口號”“搞運動”就能完成的。
重點行業領域的綠色低碳轉型,勢在必行。能源生產的目的是消費,能源消費的主體是工業、建筑、交通和居民生活,碳達峰行動方案應當也必須覆蓋這些重點行業領域。完成工業化、城市化的歷史任務,黨的十九大提出了到2035年和到2050年的階段性目標任務。“無工不富”,工業既為居民生活提供必需品,也是能源消費的重要領域;必須不斷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而不能因為要“完成指標”就“拉閘限電”影響群眾正常生活。中央政治局今年7月30日召開的會議提出,要堅持全國一盤棋,糾正運動式“減碳”,先立后破,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從這個角度看,處理好培育和關停的關系,需要統籌平衡,一是滿足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建設需要的產業不能關停;二是“十四五”規劃的,如經濟發展、城市建設、環境保護、民生改善等重大項目不能關停;三是保障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的項目不能關停。一些地方提出的“補鏈強鏈”項目要依據質量、能效、環保、安全等“尺子”進行評價,違反國家產業政策的高能耗重污染項目必須嚴格禁止;四是符合經濟發展規律、貧困地區脫貧后國家扶持“五年”的項目不能關停,但要避免“產業轉移帶來污染轉移”。這也是中央提出的處理好減污降碳和能源安全、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糧食安全、群眾正常生活關系的重要方面。
行動方案的框架,也要安排怎么做、誰來做的內容,包括政策保障和組織實施。“怎么做”主要指政府將采用哪些政策措施,內容包括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完善有利于綠色低碳發展的財稅、價格、金融、土地、政府采購等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核算統計體系,夯實碳達峰行動方案的基礎;加快推進碳排放權交易,積極發展綠色金融。組織實施的內容,包括加強統籌協調,堅持黨政同責,壓實各方責任;拿出抓鐵有痕的勁頭,如期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的目標。
此外,行動方案將對各地方各部門提出要求,如要充分認識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性,細化考核制度,統籌有序地推動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等。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