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8日,北京——正值G20羅馬峰會開幕前夕,國際環保組織綠色和平“綠色基礎設施海外投資”項目發布《G20國家公共資金海外煤電投資累計超715億美元,具體退煤行動仍待明確》(以下簡稱《簡報》),梳理了G20成員國從2009年至今一些重要的控煤政策走向以及各成員國公共資金對于煤電項目投資的變化。《簡報》發現,G20成員國公共資金在海外煤電項目上的累計投資額中,中日韓三國的資金量超九成,成為近年公共資金在海外煤電投資增量的主要貢獻者。中日韓三國公共資金的煤電投資政策表現對于衡量G20成員國公共資金的整體表現有決定性作用,盡快將退煤政策轉化為切實的行動計劃,將能切實推動全球能源轉型的步伐。
此次G20羅馬峰會作為COP26的前哨,20國集團在峰會就煤電投資達成的共識,對于推動COP26達成更有雄心的氣候目標至關重要。綠色和平“綠色基礎設施海外投資”項目負責人張菁表示:“氣候變化已到了刻不容緩之時,作為占據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總量75%的G20成員國,其對于煤電及其他化石能源投資的態度對全球氣候行動來說至關重要。”
G20國家現有氣候承諾距離實現控溫目標相去甚遠
根據《巴黎協定》提交的當前各國的減排目標估算,即使2030年后減排的規模和目標大幅增加,目前各國的減排目標和路徑仍不足以實現全球變暖限制在1.5°C的目標。截止10月27日,G20成員國中,印度和俄羅斯仍未正式出臺“碳中和”或凈零排放目標。
G20國家國內碳排承諾概覽
作為全球主要經濟體的G20成員國,大多擁有豐富的海外投資布局,而海外能源項目投資則是G20國家參與海外投資的重要一環,其中,包括煤電項目在內的化石能源項目在此過程中持續產生大量碳足跡。因此,除了制定各國國內的自主減排目標,制定限制海外化石能源投資,特別是煤電投資的相關政策和時間表同樣至關重要。
中日韓成為近年公共資金在海外煤電投資增量的主要貢獻者
在全球煤炭行業投融資活動中,資金來源主要由公共和私營部門資金兩部分組成,盡管公共部門的投資量不及私營部門,但國家的政策變化往往會直接傳導至公共資金,因此公共資金的表現通常被看做是國家政策的直接反饋,對私營部門和企業的投資方向有重要影響和指引作用。因此,《簡報》梳理了G20成員國公共資金在海外煤電項目的投資情況。
從各國公共資金在海外煤電項目的投資來看,中日韓三國成為近年來海外煤電投資增量的主要貢獻者。2009~2020年,G20國家公共資金對海外煤電的投融資超過715億美元,其中中國、日本、韓國、俄羅斯和印度的投資總量排在前五位,占G20投資總量近96%。
G20各國2009-2020年公共資金參與海外煤電融資趨勢
G20國家公共資金在海外煤電投資中的相關政策
公共資金在海外煤電項目的投資離不開政策指引,2009-2021年,越來越多的國家在氣候變化議題上達成共識,一系列限制煤炭消費的政策、倡議的提出加速了G20成員國的退煤進程。《簡報》根據公開數據,梳理了2009-2020年G20國家公共資金在海外煤電投融資的表現,在此基礎上分析不同階段的退煤承諾對各國公共資金參與海外煤電投融資的影響。
2009-2020年G20國家煤電政策概述
綠色和平“綠色基礎設施海外投資”項目負責人張菁表示:“近期,伴隨中國正式宣布不再新建海外煤電,海外煤電最大的公共資金提供方——中國、日本和韓國都已表態停止對海外煤電的支持,這對于加速全球退煤是事關重要的一步。但值得注意的是,包括中國在內的多個國家的退煤承諾對于其涵蓋的范圍和豁免條件仍有細化和明確的空間。”
通過梳理2009~2021年間,G20成員國的自主減排目標、公共資金在煤電投資中的表現以及各國煤電相關承諾和政策間的動態關系,《簡報》發現,與承諾配套的政策及行動計劃越具體,約束力越強,其對于削減公共資金在煤電領域投入的正向影響力越大。
G20集團峰會是各成員國就能源轉型達成共識的重要機會窗口,也是COP能否就應對氣候變化達成更有雄心的目標的重要節點。因此,綠色和平建議——
G20成員國應就限制化石能源特別是退煤目標盡快達成共識,建立更多的低碳領域多邊對話和合作,并就公共資金退煤制定切實可行的行動方案;G20成員國各自的海外煤電政策應盡快寫入政策文件,并落實到具體的執行路徑和時間,特別是公共資金投資占比前三的中、日、韓三國;在制定公共資金退出海外煤電項目的具體規劃中,嚴格定義公共資金退煤的領域,減少并細化豁免條件,同時加強各國公共資金在煤電投融資領域的信息披露;除了公共資金,建議G20國家通過制定對可再生能源投融資更友好的政策等方式,撬動私營部門資金投入全球能源轉型。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