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工信部電子司對《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21年本)》(征求意見稿)和《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2021年本)》(征求意見稿)同時公開征求意見。針對企業新建鋰電池產能項目,規范條件從產業布局到技術標準上都做了詳細要求。
其中《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21年本)》(征求意見稿)提出,鋰離子電池企業及項目應符合國家資源開發利用、生態環境保護、節能管理、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要求,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相關產業規劃及布局要求,符合當地國土空間規劃和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規劃等要求,滿足‘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引導企業減少單純擴大產能的制造項目,加強技術創新、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生產成本。
現行的《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是在2015年發布的,已經對鋰離子電池、正極材料、負極材料、隔膜、電解液生產企業提出了產業布局和項目設立、工藝技術和質量管理、產品性能、安全管理的相關要求,不過在最新的意見稿中,相關要求都明顯嚴格了許多。
上一版規范條件提出,汽車用鋰離子動力電池除滿足本規范條件要求外,還需滿足《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要求,按照當初的規定,整車企業只有采用進入了《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目錄中的電池企業的電池才有進入新能源汽車推薦目錄,才有獲得補貼的資格,不過該文件已經在2019年被工信部廢止。
也就是說,現行關于鋰離子電池行業管理的政策主要就是《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最新的文件也為企業指明了方向,不過目前還處于征求意見的階段。
在最新的文件中,有一些非常關鍵的指標,企業是必須要滿足的。
新建設的動力電池項目,能量型動力電池項目單體能量密度應≥180Wh/kg,電池組能量密度應≥120Wh/kg。
從目前企業申報的新產品來看,電池組的能量密度要求基本都能實現。在最新發布的第10批新能源汽車推薦目錄中,除上通五菱宏觀mini申報的兩款車型電池系統能量密度為115Wh/kg之外,其他車型的電池系統能量密度均在120Wh/kg以上。即使是能量密度相對稍低的磷酸鐵鋰電池,系統能量密度大多也都在140Wh/kg以上。
不過單體能量密度應≥180Wh/kg的要求對于車用鋰電池來說,目前似乎有些偏高。目前國內公開宣布能夠量產的車用磷酸鐵鋰能量密度做到180Wh/kg的電池企業相對較少。
儲能電池方面,《規范條件(2021)》也要求單體能量密度≥145Wh/kg,電池組能量密度≥110Wh/kg。循環壽命方面,要求≥5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值得注意的是,《規范條件(2021)》還對正極材料、負極材料、電解液、隔膜等擴建項目產品性能進行了要求。
正極材料方面,要求磷酸鐵鋰比容量≥150Ah/kg;三元材料比容量≥175Ah/kg;鈷酸鋰比容量≥170Ah/kg;錳酸鋰比容量≥115Ah/kg。
負極材料方面,碳(石墨)比容量≥335Ah/kg;無定形碳比容量≥250Ah/kg;硅碳比容量≥420Ah/kg。
電解液方面,水含量≤20ppm,氟化氫含量≤50ppm,金屬雜質單項含量≤1ppm。
從上述文件來看,工信部本次新政策的基調是避免粗放式發展、鼓勵技術創新。而技術進步、降本增效不僅是業內廠商的追求,同樣也是市場消費者一直以來的關注焦點。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