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東莞旅游民企22年的用電問題引發跨世紀糾纏。
一個叫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的旅游民營企業,在當地被東莞市供電局22年拒絕正常供電,拒絕供電的面積高達公園使用面積的80%!
也就是這個南方電網下屬的東莞市供電局不僅拒絕為民企正常供電,反而在正規的國家森林公園內違法違規拉扯高壓供電線,此舉破壞了大量森林植被埋下多種隱患,甚至后期也不安排人力正常維護高壓電力設施。
由于沒有正常維護高壓電力設施,導致設施周圍出現危險情況,所以近期觀音山公園發函提醒東莞供電局加固維修。然而,東莞供電局不僅沒有及時派人維修,還竟然隨意造謠說觀音山公園不維護該供電設施,并導致漏電還有人被電死!
22年景區80%區域沒有正常的市政供電,觀音山公園自己強忍著巨額支出想辦法用柴油發電機發電,糾纏了這么多年,不給供電也就罷了,既然是供電局拉扯的高壓線,你們總要安排人力正常維護吧,現如今不僅推卸維護責任,居然還豬八戒倒打一耙惡意造謠說是觀音山景區失責出現意外事件,這一切的一切早已超出正常人的想象,也超出任何一個民營企業的忍耐極限。
那么,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請看東莞觀音山"高壓線事件"的最新進展及結局猜想。
一、一石激起千層浪
2021年7月觀音山公園向東莞市供電局快遞了"關于東莞供電局依規對違建電塔進行加固維修的告知書",書中內容為:"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東莞供電局輸電管理所:因近期雨水天氣頻發,現貴局在我園違法搭建的電塔(110kV 古樟甲乙線 N3 塔等電塔〉及電塔周邊不可避免會發生水士流失的情況,存在桿塔傾斜甚至倒塔的風險。現特發此告知書,請貴局按照相關規定對電塔周邊塔基、邊坡等設施進行加固或者維修。"
據傳東莞供電局為了推卸加固維護責任,在某位局領導的授意下居然捏造事實,向樟木頭鎮人民政府及東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發函,函中造謠稱因觀音山的原因,該高壓電力設施已導致人身觸電傷亡事故并造成大規模停電。
"污蔑,純屬污蔑!"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負責人黃淦波看到這份公函后,氣得說不出話來,"如果事件屬實,我們承擔所有應該承擔的責任,但如果是污蔑,那么請紀檢監察部門介入,嚴肅查處造謠者。"
10月26日,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向東莞供電局提出信息公開申請,要求該局公開上述安全事故的主要信息。
這些信息包括: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事故成因分析、事故責任認定信息、死傷者可識別身份信息、死者遺體的處理信息、該局支付死傷者家屬的賠償賬單信息、公安機關的處理意見信息、該局與該事故相關的安全生產事故的通報信息、該局上報相關主管部門的文件信息、安監主管部門作出的相關處理文件信息。
--請拿出證據來說話,如果拿不出真憑實據,那就是存心造謠污蔑。
東莞供電局一直沉默,直到11月12日,才給出一個難圓其說的回復,請看下圖: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你司申請獲取信息不屬于供電企業信息公開范圍"--好吧,法律不是有規定誰舉報,誰舉證嗎?法律不是還有條款說惡意造謠、誹謗、污蔑是要負法律責任的嗎?東莞供電局的某陳領導,你難道不懂法?還是成心在蔑視黨紀國法?
二、"高壓線事件"回顧:未批先建的南方電網工程段
其實,東莞供電局如此對待一個民企,那也是有原因的。
自2002年始,廣東電網公司東莞市供電局在未經公園同意,審批手續不齊全的情況下,先后將多組高壓線塔強行架設在觀音山國家級森林公園內。
廣東電網東莞供電局在未經公園方同意,也未向公園方提供國家林業、國土資源等部門關于同意在公園內架設高壓線塔的批復文件,就擅自違法在國家級森林公園內毀林施工,架設高壓線塔。
2013年有媒體轉發《經濟參考報》報道,"南方電網東莞重點項目未批先建,強制架設高壓線",因高壓線路架建將直接影響到公園景觀,并擔心施工可能會導致山體松動造成水土流失,易形成山體塌方,架建工程一度曾遭到觀音山方面的反對。
然而,反對無效!目前,共有七組高壓線路,十余座高壓線塔穿行架設在觀音山景區內,它們分別是:220千伏東莆甲乙線,110千伏古塘線,110千伏古清線,110千伏古裕線,110千伏古樟乙線,110千伏鹿窩輸變電配套線路,220千伏東莞-角布雙回送電線路工程;其建設時間分別為:2002、2004、2005、2006、2007和2012年。
根據原國家林業局的有關規定:"凡征占用國家級森林公園的林地,須先征得經營管理方的意見后,再逐級上報地方各級林業部門同意,最終報送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園管理辦公室審批。"在這七組高壓線中,除一組是在公園建園之前就存在的,另一組為觀音山公園同意架設的外,其余的五組既沒有經過公園、省林業廳、原國家林業局同意;也未提供相關合法手續的狀態下便強行施工。這些高壓線塔均穿行架設在公園主要游客通道上空,且未按要求升高架設。景區路基較高處,高壓線距離地面僅為3米多。
觀音山公園多次復函供電部門,明確反對高壓線穿越觀音山公園,省林業廳也曾致函供電部門,對其高壓線工程穿越觀音山一事表示質疑并提出建議,但供電部門為了自身利益,無視法律法規,最終將高壓線網"落地"觀音山。
最令人難以想象的是,這些年來,有這么多組高壓線路穿越觀音山公園上空,而觀音山公園80%面積電力供應卻要自己解決。
2005年12月23日經原國家林業局批準觀音山森林公園升格為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林場許準[2005]954號),2010年被國家旅游局評定為國家4A級旅游景區,這樣一個東莞市旅游民企+旅游名企,從1999年至今的22年時間里,卻連一個最基本的"村村通"的用電問題都沒有得到解決!
--這到底是東莞供電局在民企面前的勝利,還是某些領導的失職瀆職、公然違法或是公報私仇?讀者可以自行判斷。
2020年12月22日央視《談事說理》欄目播出專題"《談事說理》之擱淺的公園"其中就著重談到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懸而未決的基本供電問題。
在專題節目中,北京林業大學教授楊朝霞發表觀點:我們說二十幾年來,他80%的電是他自己發電的,就是東莞市供電公司不給。這個來說是違法的。因為我們的《電力法》是明確規定的,就是電力公司、電力的供電機構是有給用戶供電的強制的義務的。你不能拒絕供電,如果是拒絕供電,那么就是違法,就是你的強制義務。
三、媒體持續關注,東莞"高壓線事件"最新進展
多年來,電網穿越觀音山森林公園的事情被各級媒體不斷報道,行業專家也多次分析高壓電線穿越國家森林公園可能帶來的災害。
生態專家表示,這些高壓工程線路的架設,將生態旅游資源及森林資源,置于很大的風險之中,使森林資產的價值打了很大的折扣,對觀音山公園的整體森林生態系統造成了嚴重的破壞。如果用經濟價值來衡量,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其未來經濟損失是非常巨大的,不可估量的。
供電部門為逃避責任,如此任性行事,不禁讓人聯想到,2015年3月,廣東電網有責限任公司東莞供電局局長、黨委副書記雷烈波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接受組織調查。
10月29日,微博上有博主發布#東莞觀音山辟謠高壓線致人觸電傷亡#話題。迄今,閱讀量已經近7000萬,此話題已全網皆知,傳的沸沸揚揚,引起社會各界紛紛表示對東莞觀音山"高壓線事件"的關注,和對東莞供電局不給民企供電的嚴重質疑。
四、"高壓線事件"結局猜想:到底能不能供電?
即便媒體如此努力,社會各界如此關注,但遺憾的是,東莞供電局至今也沒有"妥協"的意思。在和民企的博弈中,他們始終認為自己會贏。問題是,你贏得了民企,又有何意義呢?一個地方政府的職能部門打敗民企,又能證明什么?真想問一句:陳局長,你這迷之自信到底是誰賦予你的?
而事已至此,已經被折磨了這么多年,相信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想要的也不僅僅是供電局能給園區供電,更將拿起法律的武器與破壞國家森林資源的行為斗爭到底!
東莞供電局是國家職能部門,不僅應該及時解決民企供電問題,讓東莞營商環境顯得較為正常;同時,南方電網也應該迷途知返及時悔改,將穿越國家森林公園的高壓線移到公園外,為保護國家森林公園,保護綠水青山表個態。
2021年11月18日網絡有標題為"東莞供電局楊順帆:推進黨建經營融合,助推營商環境優化"的文章,文中提到"楊順帆帶領全體員工做好優質服務工作。近年來,他以支部共建形式打造多維優質服務溝通平臺,傾情打造的"紅色電力直通車服務",受到了廣大用電客戶的好評。"還提到"楊順帆帶隊快速滿足了海德雙語學校、歐朋達科技等企業的增容用電需求,同時還完成了飛磁廠、海德學校、華中師大附中等大型煤改電、電磁廚房電能替代項目。"
--文章中這位供電局的領導努力工作,為企業排憂解難的行動值得點贊,但是!難道東莞供電局這些工作都是有針對性的嗎?不同的企業會得到不同的待遇?
--又或者,供電局里不同的領導也有不同的工作態度,工作作風?
歸根結底講,人們的困惑是,東莞供電局何時才能落實解決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的供電問題?何時才能讓整個國家森林公園被燈光點亮?讓東莞所有民企都能夠健康經營,正常發展?
這些問題,非常需要廣東省高層領導能干預,需要東莞市相關領導、南方電網東莞供電局的某些領導盡快回答,并予以解決。
當官在位的時候不辦實事,不解決問題,那就是懶政,就是混日子。公然藐視黨紀國法,假裝"無知者無畏"是不長久的。只有"無貪者無畏"才說得通--不伸手撈黑錢,為官者才能無畏,假如東莞供電局那位電老虎你心里無鬼,心中無愧,或許能在欺負民企的道路上走得久一點,或者才能在為官時及退休后坦然生活,無所畏懼,不用提心吊膽的過日子;如果事情反之,你已經伸過多次手,下盤根基不穩,那么奉勸你及時糾錯還來得及,否則"雷烈波"就是你的前車之鑒,快醒醒吧!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