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廊坊市制定實施了《廊坊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圍繞重污染天氣應對、能源結構調整、產業結構調整、運輸結構調整、面源污染治理、工業企業治理、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等方面的35項重點任務來展開。
堅持穩中求進,完成國家下達的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目標,達到2021年10-12月、2022年1月、2022年2-3月三個階段目標,2021年10月-2022年3月,廊坊市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50.2微克/立方米以內,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控制在4天以內。各縣(市、區)、廊坊開發區完成秋冬季整體及階段性空氣質量改善目標。
1、精準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強化管控措施落實。以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為基礎,將全市7371家涉氣企業納入重點時段管控范圍,建立重點時段減排企業清單和白名單,提前采取應對措施,科學開展應急減排,降低污染物排放強度,全力完成秋冬防任務目標。
持續實施績效分級差異化管控。全面組織開展“升A晉B”績效升級專項行動,在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對各類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未達到排污許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任務的企業,在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依法采取生產調控或依據《廊坊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采取最嚴級別限產措施。
夯實應急減排清單,持續完善環境監管正面清單,積極動態調整我市納入省生態環境監管正面清單企業,對高稅收低排放、戰略新興、專精特新“小巨人”、綠色工廠等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項目及時納入正面清單。
精準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完善環境空氣質量預報預警體系,加強與京津及周邊城市及市主城區與永清縣、固安縣、霸州市等周邊縣(市)的協同防控,形成共建共享共治格局。重點時段最大程度減輕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對企業生產造成的影響。
2、持續推進能源結構優化調整
持續鞏固清潔取暖成果。嚴格落實《廊坊市人民政府關于重新劃定市城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的有關規定,持續鞏固“氣代煤”“電代煤”等清潔能源取暖成果,保障群眾溫暖、安全、清潔過冬。加強種植業、養殖業、農副產品加工業等農業散煤清潔能源替代工作。
強化清潔能源供應保障。加強散煤全過程監管。強化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銷售和使用散煤等行為。
加強燃煤單位爐前煤質監管。嚴格落實《關于建立爐前煤質檢測體系的實施意見》《河北省2021年重點工業耗煤企業爐前煤質檢測監管工作方案》要求,確保燃用煤質達到《工業和民用燃料煤》(DB13/2081-2014)工業用煤標準。2021年底前,一般燃煤單位抽檢覆蓋率達到100%。
3、持續推進產業結構優化調整
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深入實施“三線一單”管控,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全市禁止新建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城市和縣城建成區禁止新建35蒸噸/小時及以下生物質、燃油(醇基燃料)鍋爐。對涉氣企業違規設置旁路問題進行排查整治。
深入開展“散亂污”企業排查整治。強化鄉(鎮)村(街)網格化監管責任,嚴查“散亂污”企業,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保持嚴懲嚴治高壓態勢。
扎實落實產能產量壓減淘汰。嚴格執行質量、環保、能耗、安全等法規標準,加大重點行業低效和過剩產能壓減力度,推動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設備關停淘汰,嚴禁新增鋼鐵產能。
4、持續推進運輸結構優化調整
持續優化道路運輸結構。加快推進鐵路專用線和多式聯運裝卸及轉運銜接設施建設,推動大宗貨物年貨運量150萬噸以上的物流園區提高鐵路專用線接入比例,其他企業推廣使用“鐵路+新能源接駁或封閉式皮帶管廊”運輸模式。
加快推進新能源車普及,加快柴油貨車淘汰治理改造,嚴禁已淘汰車輛在城市周邊、農村等地區非法營運使用,依法依規回收拆解淘汰車輛。強化載貨汽車尾氣排放達標整治,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嚴格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實現全市47家排放檢驗機構監管全覆蓋。
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治理。嚴格執行《河北省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專項排查檢查。強化油品質量監管。
5、持續做好面源污染治理
強化建筑施工揚塵綜合整治。強力推進“八塵共治”,加強施工工地揚塵管控,落實“六個百分之百”和“兩個全覆蓋”。
強化道路揚塵綜合整治,強化物料堆場揚塵綜合整治,規范視頻監控和揚塵在線設施運行管理,對降塵量高于7噸/月·平方公里或PM10不降反升的縣(市、區)進行通報約談。
常態化嚴禁秸稈和垃圾露天焚燒。2021-2022年秋冬季期間秸稈垃圾等焚燒火點數同比下降10%。推進秸稈肥料化、飼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秸桿綜合利用率達到97%以上,其中還田利用率達到56%以上。
強化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祭祀用品禁燒日常管控。嚴格落實《廊坊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及相關禁燃禁放工作措施,實現全區域、全時段、常態化禁燃禁放。
6、持續推進工業企業深度治理
加快推進重點行業深度治理。對完成有組織超低排放改造的水泥、平板玻璃、陶瓷企業和燃煤電廠開展“回頭看”,確保污染治理設施穩定運行。
持續推進鍋爐綜合整治。開展鍋爐、爐窯大氣污染治理情況排查抽測,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督促整改。強化供暖鍋爐精準管控。實施駐場監管制度,確保污染物穩定超低排放。重污染天氣期間,加大供暖鍋爐超低排放管控力度。強化工業園區和傳統產業集群整治。加快推進三河市、香河縣、安次區、大城縣、文安縣、霸州市等傳統行業污染整治提升進度,促進企業綠色健康發展。
規范在線監控設施正常運行。組織開展工業企業在線設施運行專項排查,聚焦生態環境部監督幫扶發現問題整改,對存在造假行為的企業依法依規嚴厲處罰,對運維企業納入失信名單。
7、持續開展VOCs深度治理
深入推進涉VOCs企業排查整治。對全市2000余家重點涉VOCs行業企業以及4座儲油庫、531家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的廢氣收集情況、排放濃度、治理設施去除效率等關鍵環節開展排查整治,針對幫扶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指導企業制定整改方案。全年完成17批次油漆涂料、13批次膠粘劑VOCs含量限值抽測。
加強涉VOCs重點企業全流程管控。對達不到《固定污染源廢氣中非甲烷總烴排放連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要求的,督促企業整改。加大餐飲油煙治理,深入推進市建成區及縣城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單位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安裝,規范油煙凈化設施的安裝和運行,使用率達到95%以上。完善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一廠一策”。培育樹立一批VOCs治理標桿企業,加大宣傳力度,形成帶動效應。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