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消息,近日,*ST猛獅發布公告稱,鑒于猛獅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經審計的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為負值,公司也已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對公司進行重整的申請,且已于2021年8月進入預重整程序,公司可能進入破產重整程序,不再具備繼續推進重大資產重組的條件。“經審慎研究,并經各方協商一致,決定終止與中建材兩家子公司的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值得一提的是,12月20日,*ST猛獅發布公告,公開深圳交易所對其原股東寧波致云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簡稱“寧波致云”)的通報批評處分。公告稱,寧波致云于2019 年11月27日承諾增持“*ST 猛獅”的股份,且在增持完成后 12 個月內不減持上述股票。但是,在2021年8月27日,寧波致云以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其持有的*ST 猛獅股份644.55萬股,占*ST 猛獅總股本的 1.14%。也就是說,寧波致云由說好的增持,變成了偷偷地減持。深圳交易所對寧波致云進行相對應的處分。
同日,深圳交易所還對屠方魁、陳愛素、張成華、金穗投資給予通報批評處分。原因是*ST 猛獅”于 2016 年通過發行股份的方式購買的華力特100%股權,當中有華力特2018年凈利潤不達標則補償的補充協議。然而,原承諾的華力特2018年凈利潤不低于 13182 萬元,實際卻虧損11054.92 萬元,未完成 2018年業績承諾。截至目前,屠方魁、陳愛素、張成華、金穗投資仍未履行業績補償承諾。
12月4日,*ST猛獅對外披露稱,因公司尚未取得中國證監會出具的關于公司重整的無異議函,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請,同時終結預重整。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裁定意味著*ST猛獅將面臨較大的退市風險。不過,*ST猛獅不服深圳中院的上述裁定,依法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已于12月13日向原審法院深圳中院遞交《民事上訴狀》,請求撤銷深圳中院做出的相關民事裁定書和指令深圳中院受理公司提出的破產重整申請。目前公司是否已取得證監會出具的關于公司重整的無異議函不得而知。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距離12月31日僅剩3個工作日,即使*ST猛獅的上訴能得到法院受理并開始重整,公司還能在在短短3日內解決巨額債務問題,化解退市風險嗎?業內人士表示:“根據新的退市規則,杜絕了利用非經營性手段保殼的漏洞,因此公司退市的可能性大增。”
據媒體了解,*ST猛獅從事研發生產銷售摩托車用的鉛酸電池起家,2012年在當時的深交所中小板掛牌上市,上市之后快速將經營業務拓展至新能源汽車、智慧出行以及清潔電力等行業。公司2016年開啟擴張模式,先后收購深圳華力特、鄭州達喀爾、臺州臺鷹、DurionEnergyAG等,實現以電池業務為主向新能源產業轉型。猛獅科技提出“2351戰略”,即抓住“能源轉換”、“一帶一路”兩大戰略機遇;從單一的電池業務,向高端電池、新能源汽車、清潔能源等三大領域拓展;通過成立5個事業部,到2020年發展成為一家千億級市值的上市企業。由于公司傳統鉛電池業務盈利能力較弱,新能源、清潔電力等新業務正處于建設期需要大量資金,通過融資來開展業務。2018年受金融去杠桿的影響,到期融資不能續貸,*ST猛獅債務危機爆發,融資環境一直未得到改善,經營狀況每況愈下。
數據顯示,2016年-2020年公司的資產負債率分別為72.62%、74.85%、101%、99.03%、128.32%。2021年三季報顯示,截至三季度末,公司總資產52.74億元、負債合計79.29億元,資產負債率150.34%,為上市以來最高。同時,公司大規模的跨業擴張并未給公司帶來豐厚的業績,據統計,公司自2012年上市以來至2021年9月30日,凈利潤共虧損53.71億元。近年來*ST猛獅的融資環境一直無法得到改善,運營資金緊缺,公司多項業務無法開展,經營狀態持續惡化,且達到資不抵債的地步,2020年營收扣除之后為8169.87萬元,扣非前后凈利潤孰低者為負值,經審計凈資產為-17.2億元。且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凈利潤為負值,截至2021年9月30日凈資產為-26.45億元。根據退市規則,如果*ST猛獅在今年第四季度不能大幅改善經營業績且將凈資產變為正值,公司將面臨直接退市。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