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近日召開的2022年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獲悉:2021年生態環境領域8項約束性指標順利完成,污染物排放持續下降,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
這8項約束性指標包括:環境質量改善方面的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地級及以上城市細顆粒物(PM2.5)濃度下降、全國地表水優良水質斷面比例;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主要污染物減排方面的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總量減少。
2021年,生態環境保護實現“十四五”起步之年良好開局。全面開展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成功舉辦《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COP15)第一階段會議。扎實推進藍天保衛戰,全國1.45億噸鋼鐵產能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北方地區完成散煤治理約420萬戶。新增完成1.6萬個行政村環境整治。不斷優化執法方式,全國納入監督執法正面清單企業達3.1萬多家,開展非現場檢查7.1萬余次。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啟動上線交易,第一個履約周期順利結束。
此外,會議確定2022年要抓好有序推動綠色低碳發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強生態保護監管、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執法和風險防范、確保核與輻射安全、加快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等6個方面的重點任務。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