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的2021年,要說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領域有哪些熱詞,“減污降碳”必在其中。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以來,“減污降碳”一詞頻頻出現于各個重要會議。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其中明確要“以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總抓手”。2021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進一步提出,加快形成減污降碳的激勵約束機制。
可以說,“十四五”時期,我國生態環境保護進入了減污降碳協同治理的新階段。在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整體布局下,統籌優化減污和降碳工作以實現協同增效,對進一步深化環境治理、助推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那么,如何在鞏固“十三五”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果的基礎上,對減污降碳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減污、降碳兩者又該如何實現協同、一體推進?
構建減污降碳一體謀劃、一體部署、一體推進、一體考核制度機制
“溫室氣體與傳統大氣污染物排放具有相同的驅動力、相同的根源,空氣質量問題影響著氣候變化,極端氣象等氣候也會影響環境改善。”在“美麗中國百人論壇2021年會”上,中國工程院院士、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院長王金南表示,從必要性和可行性來看,協同推進減污降碳勢在必行。結構性問題突出是實現美麗中國及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共同挑戰,協同推進則是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實現降碳目標的根本途徑。高度同源性又使得減污降碳的可操作性非常強,能夠基于合理手段實現兩大目標。
在2021年6月舉辦的第十屆中國環境院所長論壇上,中國工程院院士、清華大學教授賀克斌表示,如果沒有碳達峰、碳中和的推動力,以現有的政策措施,在2030年之后,減污過程會減緩。但在碳中和情景下,與降碳結合,則會釋放出更大的減污潛力,在2030年到2060年之間,主要污染物排放仍有不小下降空間。
新目標、新打法意味著需要建章立制、做好頂層設計,統籌謀劃目標任務、管控思路、政策措施。《意見》也指出,要“加快構建減污降碳一體謀劃、一體部署、一體推進、一體考核的制度機制”。
因此,在現有生態環境標準體系框架的基礎上,如何從生態系統整體性出發,增加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相關內容顯得尤為迫切。
減污降碳協同,有一定的法治基礎,2015年修訂的《大氣污染防治法》專門增加條款,要求實施大氣污染物和溫室氣體協同控制。有體制基礎,2018年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把應對氣候變化職能調整至新組建的生態環境部,打通了大氣污染物和溫室氣體的管控。有行動基礎,近年來通過清潔取暖、壓減過剩產能等手段,大力推進污染物減排,協同推動能耗強度和碳排放強度下降,積累了不少經驗。
統籌推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和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需要進一步創新思路打法。要強化頂層設計,牽住以降碳為源頭治理舉措的“牛鼻子”,統籌謀劃一批推動能源、產業等綠色低碳轉型發展的重點任務和重大工程。要強化政策協同,聚焦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加快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建設,建設清潔低碳能源體系,加大交通運輸結構優化調整力度等。要強化工作統籌,統一政策規劃標準制定、統一監測評估、統一監督執法、統一督察問責,為實現減污降碳協同效應提供支撐保障。
據了解,按照《碳達峰碳中和“1+N”政策體系編制工作方案》要求,生態環境部正在加緊編制出臺《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將對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的總體要求、工作目標、重點任務和支撐保障措施等主要內容予以明確。
地方與企業積極行動示范試點
區域協同、部門協同、措施協同,既有利于碳減排,也有利于空氣質量的改善。“不過,現在減污降碳的技術缺口還非常大,減污降碳協同程度目前還不夠高。”生態環境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田春秀道出了當前減污降碳的現狀。
目前,很多城市大氣污染治理進入瓶頸期,更加關注污染物與溫室氣體協同控制,注重源頭優化類的產業結構調整、節能降耗、清潔能源替代等政策及技術措施的協同減排效益。一些地方與企業已經開始積極開展污染物與溫室氣體協同控制相關工作,在體制機制、重要政策銜接等方面進行了探索和實踐,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取得一定進展。
據了解,一些地方出臺了關于協同控制的具體政策和規劃。例如浙江省將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考核納入到美麗浙江和污染防治攻堅戰的考核中,將碳報告核查機構納入企業環境信用評價體系中;四川省成都市將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納入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綠色發展評價和生態文明考核體系。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