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全國人大代表寧雅秋建議,取消現行階梯電價和階梯氣價政策,或根據全國城鄉居民用電用氣情況逐年動態調整用電用氣基數,縮小地區差異。
“截至目前,我國的階梯電價政策已經運行了10年之久,現行政策已經不適應城鄉居民需求,應當取消或是優化完善。“該代表稱。
對于階梯電價,大多80后、90后、00后并不了解和關注。居民階梯電價是指將現行單一形式的居民電價,改為按照用戶消費的電量分段定價,用電價格隨用電量增加呈階梯狀逐級遞增的一種電價定價機制。
2011年11月,發改委宣布上調銷售電價和上網電價,并表示此次上調暫不涉及居民用電價格。同時還推出居民階梯電價的全國性指導意見,把居民每個月的用電分成三檔,并增加了針對低收入家庭的免費檔。
其中,銷售電價全國平均每千瓦時3分錢,上網電價對煤電企業是(每千瓦時)2分6,所有發電企業平均起來是2分5。
同時,發改委還推出了居民階梯電價指導意見,把居民每個月的用電分成三檔。
第一檔是基本用電,第二檔是正常用電,第三檔是高質量用電,第一檔電量按照覆蓋80%居民的用電量來確定,第二檔電量按照覆蓋95%的居民家庭用電來確定。第一檔電價保持穩定,不做調整,第二檔電價提價幅度不低于毎度0.05元,第三檔電價提高0.3元。
彼時,多位電力專業人士認為,這意味著以理順電力價格為核心的電力體制改革取得了重要突破,有利于糾正長期以來我國低電價體制,在有助于推動節能減排的同時,確保對低收入群體的公平。
其實,10余年來,因居民用電方面的改變,常有調整階梯電價的聲音和政策出現。
2021年,北京就對階梯電價政策進行了調整,對實行“一戶一表”居民階梯電價的6人(含)以上多人口家庭,給予階梯電價分檔電量每月增加100度的優惠。
有專家認為,目前的階梯電價政策,不僅有必要逐年動態調整用電基數,縮小地區差異,還有必要按照家庭人口精準施策。這樣才能切實為家庭降電費,有利于改善民生。
價格改革真正的目的旨在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實現產業轉型的經濟政策,建立一套更能反映市場運行規則的價格改革機制。如果沒有有效的價格競爭市場,價格不能真正反映市場成本和供需,價格改革將困難重重。
建立有效的電價傳導機制是一個系統工程。
今年1月28日,國家發改委官網公布《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指導意見》全文。
意見提出,改革完善煤電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完善電價傳導機制,統一規范各地電力市場價格規則,有效平衡電力供需。有序推動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電力市場,確保居民、農業、公益性事業等用電價格相對穩定。鼓勵清潔取暖用戶通過參與電力市場降低采暖成本。強化電網輸配電準許收入監管,推動電網企業輸配電業務和購售電業務分開核算,妥善處理政策性交叉補貼。提升跨省跨區輸電價格機制靈活性,探索跨省跨區交易按最優路徑組合等方式收取輸電費用。
階梯電價政策是從消費端著手調節資源配置。從電力供應端來看,完善價格傳導機制也很必要。
去年以來,煤炭價格持續上漲,電價隨之水漲船高。火力發電廠發電越多賠錢越多。每發一度電要虧損甚至一毛錢,導致發電意愿下滑。
然而用電需求卻在增加。
2021年,全國全社會用電量8.31萬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0.3%,用電量快速增長主要受國內經濟持續恢復發展、上年同期低基數、外貿出口快速增長等因素拉動。
一、二、三、四季度,全社會用電量同比分別增長21.2%、11.8%、7.6%和3.3%,受同期基數由低走高等因素影響,同比增速逐季回落。2021年,全社會用電量兩年平均增長7.1%,各季度兩年平均增速分別為7.0%、8.2%、7.1%和6.4%,總體保持平穩較快增長。
一增一減導致電煤需求大幅增加,甚至出現斷電情況。
如果電價擁有有效的傳導機制,將會提高供電企業發電意愿,減少高峰時刻用電,大幅緩解供電壓力。
此外,完善電價傳導機制還可以促進新能源的發展。
近年來,風電和光伏等新能源裝機持續增長,新能源發電量占比已經超過10%。風電和光伏發電能力和水電一樣“看天吃飯”,充當調峰作用的儲能因為商業模式未能有效建立,裝機規模遠低于規劃目標。在嚴控煤炭的政策要求下,一旦可再生能源發電能力下降,必然會出現供電緊張。
不僅如此,新能源發電雖然成本低,但是由于具有波動性和間歇性,電網為了消納新能源付出的系統成本高。目前的電力市場化改革未能充分體現這一點。這使電力可靠供應難度進一步增加。
在“雙碳”目標形勢下,未來可再生能源占比越高,供電波動性就越大。同時,電價傳導機制未能有效建立,用戶依然保持傳統的用電習慣,無法根據電價做出響應。在某一個時刻或一段時間,發電與用電出現不平衡或將成為常態。
因此,未來必須建立更加有效的電價傳導機制。即在供不應求時,在高電價影響下,用戶減少不必要用電,在供電充足時,利用低電價刺激用戶消費,從而達到發用電供需的實時平衡。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