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新疆啟動煤改電二期居民入戶改造工程,實施范圍涵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蘇地區、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區、和田地區南疆五地州以及吐魯番市、哈密市伊州區,涉及43個縣(市、區)、439個鄉(鎮)、3896個村和76.61萬戶居民。
據了解,南疆煤改電一期工程于2019年至2021年實施,主要涉及克州、喀什、和田三地州農村群眾89.2萬戶,于2021年11月底全面完成,帶動了6萬余人次當地勞動力就業。經測算,南疆煤改電一期工程完工后,每年可節煤178.4萬噸,減排二氧化碳463.8萬噸、二氧化硫1.52萬噸、氮氧化物1.32萬噸,是一項真正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生態工程。
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新疆煤改電二期工程實施方案(2022—2024年)》明確,新疆煤改電二期居民入戶改造工程實施時間為2022—2024年。工程將按照每戶50平方米、4千瓦規模配置碳晶電熱板、高溫輻射板、蓄熱式電采暖等不同類型采暖設備,改造入戶線路,保障居民基本供暖需求。
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要求,各地州市要制定年度實施計劃,按照時間節點要求,統籌協調、加快推進。要充分尊重群眾意愿,按照每戶50平方米的供暖面積標準改造,保障居民基本供暖需求,超出標準部分由居民根據自身經濟實力承擔。要堅持自愿的原則,鼓勵引導居民做好建筑外墻保溫,更換綠色低碳節能門窗。要按照規范的項目施工模式組織施工,在項目招標、設備選型、質量監管、項目驗收、運行維護等環節實行全流程監管,有序開展入戶改造。同時,各地要做好電采暖設備運行技術指導,制定維保服務方案,施工單位和電采暖設備供應單位要為各鄉鎮培訓售后維護技術人員25名以上,為各村培養3名本村服務人員,協助各村建立煤改電工程售后維修隊伍,真正讓農村居民住上“暖房子”。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