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能源網獲悉,鄂爾多斯市生態環境局近期發布鄂爾多斯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其中顯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的 規定,根據《中國神華神東煤炭分公司關于上報補連塔煤礦 產能核增投資評估的報告》(神東〔2022〕 16 號) 和《國能 鄂爾多斯市工程設計有限公司補連塔煤礦產能核增新增投 資評估表》,補連塔煤礦2000萬噸/年增加至2800萬噸/年 產能核增項目增加投資額為28462.74萬元,經我局專題會議集體討論決定,對你公司按照產能核增項目的總投資額度 的4%,做出如下行政處罰:處罰款壹仟壹佰叁拾捌萬伍仟零玖拾陸元整($113, 85,096.00)
詳情如下:
鄂爾多斯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鄂環罰 (2022) 8 號
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東煤炭分公司:
社會信用代碼: 91610821770043971N
地址: 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烏蘭木倫鎮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李新華
經查,補連塔煤礦環評批復規模為2000萬噸/年井工礦, 由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于2006年1月11日以環審(2006) 19號文件予以批復,2015年6月3日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同意補連塔煤礦生產能力重新核定為2800萬噸/年,該礦于 2015年完成改擴建工程并投入運行,未重新報批環評手續, 擅自建成投入生產。
以上事實,有《鄂爾多斯市生態環境局調查詢問筆錄》、 《鄂爾多斯市生態環境局現場檢查(勘察) 筆錄》及現場影像資料等證據為憑。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 二十五條規定。
我局于2022年1月13日以《鄂爾多斯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事先(聽證) 告知書》(鄂環罰告字(2022) 2號), 告知你公司陳述申辯權和聽證申請權,你公司于2022年1 月14日上報《中國神華神東煤炭分公司關于補連塔煤礦放 棄陳述申辯聽證權利的情況說明》(神東函[2022] 3號) 放 棄陳述申辯和聽證申請的權利。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的 規定,根據《中國神華神東煤炭分公司關于上報補連塔煤礦 產能核增投資評估的報告》(神東〔2022〕 16 號) 和《國能 鄂爾多斯市工程設計有限公司補連塔煤礦產能核增新增投 資評估表》,補連塔煤礦2000萬噸/年增加至2800萬噸/年 產能核增項目增加投資額為28462.74萬元,經我局專題會議集體討論決定,對你公司按照產能核增項目的總投資額度 的4%,做出如下行政處罰:
處罰款壹仟壹佰叁拾捌萬伍仟零玖拾陸元整($113, 85,096.00)
限于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繳至指定銀行和 賬號。
收款單位: 鄂爾多斯市財政局
開 戶 行 : 內蒙古鄂爾多斯銀行東勝支行
賬 號: 047701012000018422
你公司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內向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6 個月內向康巴什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 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鄂爾多斯市生態環境局 2 0 2 2 年 1 月 1 7 日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