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市場是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有效的價格機制是電力市場自我調節和健康運行的核心。隨著《“十四五”現代能源體系規劃》印發,相關價格機制亟待完善。
通過價改踐行綠色低碳理念
2021年下半年以來,相關部門密集出臺價格、市場機制、節能降碳等方面的相關政策,達20余項,涉及電價改革、市場建設、新能源消納等多領域,力度空前,對經濟社會發展和能源電力運行釋放了明確信號。特別是國家發改委發布的《關于“十四五”時期深化價格機制改革行動方案的通知》,從能源供給和消費兩個方面提出了“十四五”時期配合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價格改革重點任務,體現了綠色消費、低碳轉型、市場支撐、價格先行的理念。在此背景下,對電力企業而言,需明確以下原則:
主動把握電力轉型發展的規律。中央電力企業推進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既是降碳減污、能源轉型等外因驅動,也是企業清潔發展等內在要求,相關政策正逐漸完善。成本勢必增加。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涉及重大利益調整、成本增加,一方面是舊的電力系統向新型電力系統的利益轉移;另一方面是經濟社會發展為支撐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所支付的成本。政策和市場需相輔相成。我國綠色低碳政策體系的激勵性價格政策是指揮棒,需與經濟社會發展的時間、空間節奏相匹配,這將有利于推動有為政府和有效市場緊密結合。
電力市場價格改革是重點
“十四五”期間,為科學謀劃價格政策和市場規則,增強發電企業的競爭力,要處理好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長遠目標和短期目標、政府和市場的關系,需重點開展電力市場價格改革。
體現電力的商品價值。隨著電力市場化改革深入和現貨市場規模擴大,準確反映各種電源在電力市場中的價值,保持各種電源價值的合理比價關系,是電價改革的焦點和難點。這既包括“三改聯動”(煤電節能降耗、供熱改造、靈活性改造制造)的成本補償,也要求市場能夠正確識別電力、電能量等時間、空間的環境價值,實現電力市場、綠證市場和碳市場有效銜接。同時,發電企業轉變為綜合能源供應商后,需明確電、熱、冷等關聯產品的成本和定價。
新增成本需社會公平負擔。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特別是以沙漠、戈壁、荒漠為重點的大型風光基地建設并實現跨省區輸送,需配套新增火電、煤電靈活性改造、抽水蓄能等儲能和特高壓線路、電網聯絡線路,以及精準的負荷預測技術和天氣預報系統等,其發電成本、輸送成本和系統穩定成本將增加,需要在各類市場主體間科學、公平負擔。
電價既要體現市場競爭,更要體現政策要求。隨著國內外一次能源價格上漲,電價將進入上升區間,進而推動社會用能成本增加,影響經濟社會發展。地方政府落實國家宏觀政策時,需結合實際,對高耗能企業實施差別電價政策,這將有助于淘汰落后產能。但從電力市場角度來看,穩定負荷是優質用戶。同時,不少高耗能產品出口海外,用能成本高低將影響其國際競爭力。因此,電價受市場供需、宏觀調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等多重因素影響,既要體現市場競爭,更要體現政策要求。
價格信號需科學反映、順暢傳導。市場建設是以均衡狀態下的效率最高為目標,資源的稀缺性必將反映在價格上。電力市場化改革需滿足新型電力系統建設要求,而各類資源的稀缺程度不完全相同,其中存量火電是寶貴資源,是保障電力市場容量充裕的重要基礎,要有基本的生存空間;電網通道是新能源消納的重要載體,公平分配、使用規則、成本回收和收費定價等因素將決定其能否高效運行;源、網、荷等市場主體價格信號需要科學反映,并有效傳導至終端用戶。
當前需明確水電、儲能、海上風電等價格機制
川藏地區蘊含大量水能資源,但開發難度大、成本高、消納難,需通過特高壓遠距離輸送,前提是明確當地水電開發與風光整體布局、打捆輸送的成本,以及水電價格。盡管相關部門出臺了抽水蓄能電站電價定價辦法,但并未落地,需進一步對定價依據和政策進行研究,同時其他儲能設施也需完善價格機制。海底電纜成本對遠海風電參與電力市場競爭有較大影響,需明確遠海風電定價機制。跨省區送電參與省間電力市場的銜接機制尚不完善,需進一步優化。
此外,在保持居民、農業和公用事業電價整體穩定的前提下,需進一步優化階梯電價、分時電價、差別電價等政策,完善市場規則,保障各類用戶公平負擔。
總之,價格機制不僅是電力市場高效運行的核心,也是提高電力交易效益的關鍵。要對電價政策的歷史沿革、背景、影響等進行深入分析,研究解決新問題、新困難,保證電力供給和價格總體平穩,兜住民生底線,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穩定運行。
(作者系中國價格協會特聘專家)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