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碳”目標的提出,是我國向世界作出的莊嚴承諾,也是一場廣泛而深刻的系統性、革命性變革。實現“雙碳”目標,既不能激進地實施“運動式減碳”,也不能沒有緊迫感、盲目上馬“兩高”項目,“全國統籌、先立后破”才是正確的減碳路徑。
去年下半年,我國出現了近年罕見的能源保供危機。在今年全國兩會上,保障電力可靠供應、推進能源低碳轉型成為了眾多代表委員的共同呼聲。為深入探討低碳轉型與能源安全的關系,本刊編輯部專訪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志軒,深入解讀缺煤限電背后的真實原因,以饗讀者。
立足當前的問題與形勢,王志軒提出:我國去年出現的能源危機與“雙碳”沒有直接關系,危機早在“雙碳”目標提出前已埋下隱患;必須要正確認識和把握“雙碳”目標,“雙碳”目標與經濟發展是協調的而非矛盾的關系;不能搞“一刀切”式的退煤減碳,保供是電力行業的第一要務;未來,風電光伏大規模基地遠程輸送和分布式就地消納兩種開發方式宜并舉,就地消納優先,但也要考慮對已有資源的利用、減少重復或無效投資。
人物簡介
王志軒 教授級高級工程師,1955年9月生,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中電聯)原專職副理事長,現任中電聯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電聯電動交通及儲能分會會長,國家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第二、三、四屆(現)委員,全國能量系統標委會副主任委員,國家“十四五”能源規劃專家組成員,華北電力大學新型能源系統與碳中和研究院院長、教授,中國循環經濟協會碳中和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電力行業節能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低碳標準化工作組主任委員等。主要研究領域為能源電力發展與環境保護、資源節約、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政策、規劃、技術標準等研究與制定。主持或負責開展了60多項電力發展與環保、節能、低碳發展等相關政策、法規、規劃、標準的研究制定,發表專業論文約300余篇;正式出版的獨著、譯著、主編專業著作10余部,主編著20余部。
“雙碳”目標與經濟發展
是協調而非矛盾的關系
記者:當前,距離習近平總書記提出“雙碳”目標已經一年有余。您認為如何統籌好“雙碳”目標和發展之間的關系?
王志軒:過去一段時間,部分地區對“雙碳”目標和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理解出現了偏差,兩者的關系其實是協調而非矛盾的。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圍繞“雙碳”目標的實現,明確了幾個關鍵性指標:到2030年,中國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將比2005年下降65%以上,森林蓄積量將達到190億立方米,風電、光伏發電總裝機容量將達到12億千瓦以上等。實際上,上述指標約束與經濟發展之間并不存在直接的矛盾。相反,伴隨著綠色低碳轉型的推進,我國將大力發展新能源、節能環保、電動汽車等新產業,探索新基建和新業態,在一定程度上將刺激經濟發展、創造新的經濟增長點。
2021年12月在京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要科學考核,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創造條件盡早實現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上述最新提法體現了我國精準施策的科學性和兌現減排承諾的決心,這一轉變的提出來自實踐中不斷積累、總結、提高的經驗與認識。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的提出,最早可追溯至“十一五”時期,“十一五”規劃提出了兩項約束性指標是單位GDP能源消耗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十二五”進一步提出了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的要求。“十三五”規劃提出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的“雙控”制度。
實際上,將能源消費總量作為約束性指標進行考核在實踐中發現了一些問題。習近平總書記2019年8月26日在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上提出,“目前有10多個省份提出難以完成‘十三五’能耗總量指標。這個問題要認真研究,既要盡力而為,又要實事求是。對于能耗強度達標而發展較快的地區,能源消費總量控制要有適當彈性。”如何理解這段話?我國經濟發展較快地區能耗總量高,但其能源產出率更高,意味著發展質量高,對這些地方的能源消費總量取消“硬杠杠”,意味著對全局來講更為合理。另外,能源總量與碳排放雖然有一定關系,但不是直接關系,從實現“雙碳”目標來講,對能源消費指標的考核過渡到碳排放指標更為直接合理。而且,二氧化碳對氣候變化的影響與總排放量相關而與地域無關,對其采取總量控制有其合理性。
記者:我國地域廣袤,地區資源、消費差異大,如何以“全國一盤棋”的視角來統籌“雙碳”目標的推進?在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時,如何處理好長遠目標和短期目標的關系?
王志軒:首先要明白,2030年前碳達峰、2060年前碳中和指的是全國目標。我國地區間經濟基礎、減排潛力、重點任務都不一樣,碳達峰、碳中和時間也不可能完全同步。化石能源轉換為新能源是一個漸進和長期的過程,更不能背離經濟發展這條主線。在能源電力領域,“先立后破”的核心就是要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做好能源電力生產供應和減排工作,而不是“一減”了之或者先減了再說,不顧安全,不管發展。
根據《意見》,“全國統籌、節約優先、雙輪驅動、內外暢通、防范風險”是開展“雙碳”工作的五項原則。
何為全國統籌?各省、各行業、各企業制訂的“雙碳”方案,最終都要在國家層面上分析其平衡性,各地既要增強“全國一盤棋”意識,加強政策措施的銜接協調,確保形成合力;又要充分考慮區域資源分布和產業發展的客觀現實,研究確定各地產業結構調整方向和“雙碳”行動方案,不搞“齊步走”“一刀切”。
因此,電力企業要準確全面認識把握《意見》的政策要求,煤電企業無須“自廢武功”,反而應在國家統籌下,因地制宜推進煤電機組“三改聯動”,淘汰的機組根據要求可以轉為備用。就總體而言,煤電機組在能源轉型過程中還需發揮兜底保供作用,更好地支撐新能源的發展。
構建新型電力系統是推動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的核心,但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隨著新能源占比逐步增加,新型電力系統將逐漸形成并不斷完善,總體與碳達峰、碳中和的進程相一致。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大方向雖然是明確的,但還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這個不確定性來自新能源技術發展和電力系統協調發展中的系統性問題。
新能源之所以“新”,核心要素有兩點,第一點是新技術。風電、光伏本質上都來自太陽能,過去早已存在,是新技術的發展讓風和光轉化為電,這才是新能源的最大特征;第二點是低碳屬性,在“雙碳”大背景下,我們提及新能源,其最大優勢在于低碳,未來還可能過渡到零碳甚至負碳。
長遠來看,例如新能源滲透率達到多少才是“以新能源為主體”,新能源消納利用率是否越高越好,未來化石能源是否要徹底退出?這些問題都有待研究和解答,加上技術的進步也會隨時改變“游戲規則”。最近已經不再強調“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提法,但大力推進新能源發展的方向和要求沒有改變。因此,在制定長期目標時一定要考慮不確定性的存在。今后5年、10年甚至更長一段時期,為支撐可再生能源發展,煤電還將發揮新功能。尤其是在“十四五”期間,在部分地區包括大型新能源基地新建少量煤電項目仍然是需要的,但前提是強調高質量、發揮煤電的新功能以及與新能源發展相協調。
總的來說,我們要堅定不移地推進“雙碳”目標,但更要正視我國以煤為主的資源稟賦國情,傳統能源逐步退出要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礎上,制定長期目標要適當動態調整,一步一個腳印推進能源低碳轉型。
能源電力安全問題就在身邊,
“運動式減碳”誤區加劇了危機
記者:過去的一年里,能源電力加速變革,同時也出現了“運動式減碳”、局部地區出現了電力供應緊張等現象,能源安全形勢變得更加復雜。能源危機的深層次原因是什么,如何避免這種情況再次出現?
王志軒:在能源電力領域,“灰犀牛”類安全風險在我國客觀上是存在的,包括了對煤電功能變化和新能源特性的認識不足在實踐中的反映。如2014年,困擾我國多年的缺電問題基本得到了解決。基于我國強大的裝機容量、堅強的電網架構、設備制造水平和電力調度管理能力的長足進步等,缺電的窘況似乎已經遠去。2015年以來,在電力供需總體寬松的局面下,煤電在局部地區出現增長過快的趨勢,同時業內出現了依據煤電傳統的利用小時數判斷煤電產能過剩的聲音,也出現了煤電擠占了新能源空間的聲音。如據中電聯統計數據,2015年,我國6000千瓦及以上火力發電設備平均利用小時為4364小時,與傳統的5500小時的“經驗”不符,尤其是煤電企業在煤價不斷高漲下出現虧損,對煤電發展的認識造成一定的影響。電力是國民經濟的先行官。由于新發電容量的建設周期長、投資決策的不確定、負荷及故障的隨機性,發電側需要具備一定的發電容量充裕度,才能保障電力系統可靠供電。但隨著電力市場化改革的推進,發電投資由市場主體自行決定,投資受市場收益影響,容量充裕度由市場引導,分散決策。因此,整個電力系統長期可靠運行更需注重統籌和保障。
近年來,煤電利用小時數下降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其中可再生能源的大發展,加上過去我們長期處于電力緊平衡和缺電的狀態。“十三五”以前,火力發電設備平均利用小時達到5500小時實際是一種缺電的狀態。在綠色低碳發展的大趨勢下,煤電的功能由電量、電力支撐逐步過渡為可調節性電力,利用小時不斷下降是必然趨勢,因此,以傳統的煤電利用小時數來衡量是否過剩造成一定的“失真”。盡管限電的原因眾說紛紜,但毋容置疑的是,部分地區確實存在“硬缺電”。
提出“雙碳”目標之后,局部地區出現了“運動式減碳”現象。在電力行業,加劇了煤炭以及煤電行業的生存壓力,煤電企業虧損嚴重,銀行斷貸、資金鏈斷裂等情況時有發生。2021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研究上半年經濟情況的會議上,提出要糾正“運動式減碳”、先立后破的要求,及時制止一些過激的、沒有系統全面看待問題的、單純以減碳為目的的做法。
經歷了去年局部地區缺煤少電的“陣痛”,今年兩會代表對“雙碳”、能源轉型的建議中對能源安全的重視程度更高了,能源和糧食的飯碗都必須緊緊端在自己手里。“雙碳”工作慢不得,也急不來,一定要堅定信心,堅持全國統籌、先立后破、穩扎穩打,在確保能源供給安全的前提下,爭取早日實現“雙碳”目標。
實現“雙碳”不宜過早地
“押寶”某一項新技術
記者:近期,“新能源+儲能”“火電+CCUS”成為電力行業熱議的“雙碳”目標實現路徑,如何評價這兩種路徑?
王志軒:關于“雙碳”目標,許多技術、實現路徑都還處于探索階段,現在說實現“雙碳”目標要“徹底退煤”或“保留部分煤電作容量電源”都為時尚早。再如,“新能源+儲能”“火電+CCUS”在一定條件下都是實現“雙碳”的措施選項,但是這些措施如果從系統、長遠的角度來看,都具有不確定性。如大力發展新能源離不開儲能,但儲能并不能解決所有問題。
“新能源+儲能”模式的關鍵問題在于配多少、配在哪,以及儲能的經濟賬能否算清。一定要從整個電力系統的安全穩定、經濟性出發,合理配置電網側、發電側、用戶側儲能,提高儲能設備的利用率。需要強調的是,一般采用吸收電力的儲能本身不生產額外的電力,而且總體上要消耗電力,是對已有系統內的電能進行短時間再配置,如幾個小時的充電或者放電,當遇到大范圍、長時間缺電問題,儲能的作用有限。此外,還要平衡好現有燃煤電廠的靈活性改造和儲能配置之間的關系,避免造成資源的閑置、浪費。
“火電+CCUS”模式既有技術上的問題、也有經濟性問題、更有利用條件的限制——如吸收二氧化碳的環節本身能耗高、成本也高,封存對地質條件是否有要求、對地質是否有影響,這些都有待研究和實證。但這項技術之所以一定要持續研究,主要是基于“雙碳”發展的復雜性、不穩定性和能源安全等綜合性問題的制約。這種技術畢竟是一種可支持化石能源低碳發展的可行技術。因此,新技術要跟蹤、要發展,但不宜過早地“押寶”在某一項新技術上,現在還不適合大規模推廣應用一些不成熟、商業模式不完善的技術。
風電光伏大規模基地和
分布式開發宜并舉
記者:在碳中和目標推動下,新能源將以大基地和分布式兩種方式大力開發,這兩種方式的新能源發展對于電力系統的挑戰有什么不同?在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過程中,有哪些風險需要重點防范?
王志軒:近幾年,我國能源轉型新技術新模式蓬勃興起。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如火如荼,整縣光伏也在有序推進。個人認為,立足我國能源稟賦實際,我國風電光伏大規模基地和分布式開發宜并舉,就地消納優先,同時要發揮已有特高壓資源優勢,統籌推進電源項目建設。
為何就地消納優先?因為其優勢在于分散風險,提高能源保障能力和減少遠距離輸電的損耗。
目前,我國裝機規模約1億千瓦的沙漠、戈壁、荒漠風電光伏基地已有序開工建設。集中開發也有一定的優勢:大范圍進行風電光伏資源配置,可以一定程度減少由于新能源間歇性、波動性導致斷供或不穩定的風險,我國沙漠、戈壁、荒漠集中在西部地區,對土地、水資源等的限制因素相對較少,另外風光資源的穩定性、設備可利用小時數也更高。
集中和分布式,兩種開發方式各有優劣勢,因此可以并行不悖。但要注意的是,要充分利用已有資源,例如已建成的特高壓工程,如果只需增加適當的配套就可實現大規模開發消納,此時選擇就地開發分布式反而“舍近求遠”了。
當前,“源網荷儲一體化”面臨的最大挑戰是統一規劃、協調推進的問題。電網的根本任務之一就是協調各種發電資源共同維持電力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要做到各類電源之間、電源電網之間相協調,區域布局及項目與消納市場、配套電網以及調峰電源相統籌,從而為規劃、建設、生產、創新等活動提供依據。未來,不管是電源電網項目的開發建設、電力系統的調度管理,還是面對今后分布式能源、儲能、充電樁等大量涌現出的“產銷者”,電網的特性要發生重大改變,電網本身的調節能力、需求和平衡難度也將發生劇變。另外,統籌協調開發、提高系統經濟性是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重要目標之一,是“源網荷儲一體化”題中應有之義。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