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老撾《巴特寮報》報道,老撾能源礦產部能源促進與開發司司長賽巴色?蓬素帕日前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近期一些非政府組織和相關人士對湄公河干流水電站開發可能引發的負面影響表示擔憂,老撾政府對此表示關注和重視。目前,老撾政府已經批準湄公河干流7座水電站開發項目的可行性研究,但這并不意味著已經同意進行建設。每個項目必須通過技術、資金和環保方面的可行性研究,并符合1995年老撾政府與湄公河委員會(包括老、泰、柬、越四國)簽署的《湄公河可持續開發條約》規定,才會獲得老撾政府的建設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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