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際可再生能源機構 IRENA預測,從2025年起,我國將開始產生大批量的退役光伏組件,2030年廢棄光伏組件將達到150萬噸左右,2050年將達到2000萬噸。
我國光伏發電裝機2011年第一次達到GW級規模、以組件壽命20年計算,將在2031年產生大量報廢組件,但組件大規模‘退役期’可能大幅提前。”中國光伏行業協會助理秘書長、賽迪智庫集成電路研究所新能源產業研究室主任江華表示,由于我國早期建設的光伏電站產品質量參差不齊,很可能達不到退役期就會提前被淘汰,而早期有補貼的電站因為投資收益率高,也可能提前更換高功率組件而產生淘汰組件。
多位專家表示,光伏組件報廢之后不進行回收處理,將對生態環境造成極大污染。以往通過掩埋、焚燒等方式處理廢棄組件時,組件中的鉛、錫、鎘等金屬具有較高浸出毒性,將會造成極大的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
江華介紹,全球多個國家對于廢棄光伏組件回收都有相關的部署和研究。其中,歐盟成立了非盈利性的行業組織PV Cycle,按企業市場份額收取會費,這些費用主要用于廢棄光伏組件的回收與集中處理。
目前,我國廢棄光伏組件的回收產業尚處于起步階段。由于我國廢棄光伏組件回收面臨政策法規不完善、回收成本高昂、廢棄組件處理企業魚龍混雜等難題,沒有形成與光伏組件退役相匹配的回收、處置產業規模。專家呼吁,盡快完善廢棄光伏組件回收“1+N”政策體系,建立專門的廢棄光伏組件回收機構,建立廢棄光伏組件回收體系。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