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記者從市發展改革委獲悉,為穩住全市經濟大盤,降低市場主體用電成本,市發展改革委日前印發《關于實施階段性降低用電成本措施的通知》,幫助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市場化交易工商企業等降成本。
具體來說,對于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重慶延長了原定于今年12月31日截止的電價優惠政策,即未直接參與市場交易并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的10千伏以下用戶,按原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水平執行至2023年12月31日,即用戶享受政策時間延長一年。記者從國網重慶市電力公司了解到,用戶無需申請此項政策,由電網企業直接實施。按照往年用電量測算,預計全市100多萬戶小微市場主體全年將減少用電支出約3.6億元。
對于直接參與市場化交易的工商企業,今年5月1日起可以通過分享機制,享受到保量保價的優先發電電量及其他低價電源電量。據測算,僅5至6月,全市約7500家工商企業,將減少用電支出約5.6億元。
同時,有關市級部門和區縣將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檢查,督促轉供電主體全面落實相關要求,嚴肅查處轉供電主體違規加價和搭車亂收費行為,減輕終端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負擔。這一舉措主要服務未直接向電網企業繳納電費的工商業用戶,包括小區臨街及商業綜合體內商鋪、寫字樓中的各類市場主體、工業園區中的企業等。
政策原文如下: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實施階段性降低用電成本措施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發展改革委,兩江新區市場監管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改革發展局、萬盛經開區發展改革局,國網重慶市電力公司、三峽水利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有關售電企業:
為貫徹落實全國穩住經濟大盤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助力保市場主體、保就業、保民生目標,經研究決定,對工商企業實施階段性降低用電成本措施,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延長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電價優惠政策。延長一年執行《重慶市發展改革委關于深化我市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有關事項的通知》(渝發改價格〔2021〕1426號)規定的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實行階段性代理購電價格優惠政策,即未直接參與市場交易的10千伏以下用戶代理購電價格按原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水平執行至2023年12月31日。
二、降低市場化交易用戶用電成本。自2022年5月1日起,保量保價的優先發電電量及其他低價電源電量,在優先保障居民、農業等用電后的剩余電量,通過建立健全分享機制,降低市場化交易工商業用戶用電成本。
三、嚴格執行轉供電加價幅度限制政策。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檢查,督促轉供電主體全面落實《關于規范工商業轉供電加價行為的通知》(渝發改價格〔2022〕341號)要求,轉供電主體應據實分攤合理線變損,但不得超過規定的最大上浮幅度。嚴肅查處轉供電主體違規加價和搭車亂收費行為,減輕終端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負擔。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5月31日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