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月29日電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進一步提升煤電能效和靈活性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提出,組織制修訂發布一批考核約束性標準、組織制修訂發布一批關鍵配套標準、持續推動其他配套標準制修訂,以標準支撐和規范煤電機組清潔高效靈活性水平提升。
《通知》要求,重點修訂新建機組的設計供電煤耗門檻要求、對應的負荷率基準,以及現役機組的運行供電煤耗要求、對應的修正方式等。有關標準制修訂工作原則上在2023年底前完成。《通知》還提出,依托“三改聯動”(煤電節能降碳改造、供熱改造和靈活性改造)組織開展先進適用標準試點示范,將采用“揭榜掛帥”等方式,擇優遴選并嚴格控制示范項目數量,并于項目投運1年后組織驗收。符合條件的示范項目可享受相關支持政策。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提供的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底,全國達到超低排放限值的煤電機組約10.3億千瓦,約占全國煤電總裝機容量的93%。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