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3日,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關于做好2023年一季度經濟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指出,切實保障能源供應。發揮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協調機制作用,加強供需情況監測分析,統籌協調能源保供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強化電力保供,推進漳州核電1—2號、華電可門三期等大型電力項目加快建設。
不斷優化電網運行調度,督促各主力燃煤電廠落實企業電煤保供主體責任,推進2023年電煤中長期合同簽訂履約工作,提升電煤庫存,確保全省主力燃煤電廠存煤可用天數不低于20天,保持15天以下電廠動態清零;落實燃煤發電全面市場化改革要求,打通煤、電價格傳導路徑。全力做好自產煤炭安全穩產穩供,推進煤炭儲備能力建設。
持續提升儲氣能力,推進漳州液化天然氣接收站3#罐、哈納斯莆田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和中石油福建LNG接收站項目加快建設。推進上游企業和城燃、直供企業天然氣中長期合同簽訂工作,確保天然氣穩定供應。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