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復始,萬象更新。近期,為貫徹電價文件的宣傳普及,薛家灣供電公司營銷稽管中心全體上下組織了一次電價文件的學習與解讀。
自2012年7月1日起執行階梯電價,一直是造福民生的好政策,經過過調查分析,階梯電價政策自執行起在保障基本民生、促進節能減排等多方面發揮出了積極的作用。為了進一步保障民眾幸福感,構建優質服務型企業,于是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2523號)的要求下,在《內蒙古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民政廳關于完善我區居民階梯電價制度的通知》(內發改價字[2014]842)的基礎上,經自治區政府同意后,在2022年年末對階梯電價進行了進一步完善,在2023年1月1日正式執行。
此次完善階梯電價最主要的革新內容是階梯電價“按月執行”調整成“按年執行”。正常單月執行標準雖然還是是以現在按當月用電量的電費收取,但是在年底對全年用電量進行匯總均分,由此確定每月用戶用電量情況,并與用電量擋位進行對比,最終年底的電費收取按照多退少補的方式。例如個別月份用戶用電量較大交出了大額電費,經過年底匯總平均后發現并沒有達到更高擋位的用電量,因此會收到退補的一筆電費。對于全年用電量不規律的用戶得到了更公正負擔的用電機制。
經過誦讀與討論后,薛家灣供電公司營銷稽管中心全體進行了深層次的解讀與學習,更加明確完善階梯電價的重要性。階梯電價造福每一位用戶,根據用電量的程度與數額,對階梯電價不斷完善與革新,促進用戶按需負擔電費,引導用戶節約用電、節能減排。此次解讀不僅造福廣大受眾用戶,對以后電力行業的進一步發展奠定了基礎,更對社會發展也注入活力。
責任編輯: 江曉蓓
標簽:薛家灣供電公司,階梯電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