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發(fā)改委發(fā)布了公開征求《關于調整工商業(yè)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其中提出,統(tǒng)一大工業(yè)電價用戶和一般工商業(yè)電價用戶峰谷時段。春秋季(2-6月、9-11月,共8個月)電力供需總體平穩(wěn),峰谷時段擬調整為高峰、平段、低谷等三個時段。其中,高峰時段共7個小時,平段時段共7個小時,低谷時段共10個小時;夏冬季(1、7、8、12月,共4個月)電力供應仍較為緊張,峰谷時段擬調整為尖峰、高峰、平段、低谷等四個時段。其中,尖峰時段共4個小時,高峰時段共7個小時,平段時段共3個小時,低谷時段共10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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