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氣候變化帶來的不僅是海平面上升和更多極端天氣等環境問題,也帶來了大國博弈的政治和經濟問題。建設碳核算體系不僅關乎環境治理,也關乎大國博弈下的經濟社會發展以及能源轉型。
國網能源研究院研究團隊認為,建立統一規范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事關新發展格局的構建、“雙碳”治理格局的構建和能源高質量發展。
首先,建立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不僅關乎應對氣候變化問題的國際談判權、碳核算科學技術領域的話語權,而且關乎國家產業競爭力的塑造和國際產業鏈的重構。在新一輪全球產業鏈重構的過程中,相比于資源與制度比較優勢,綠色價值觀等非市場要素也成為決定產業轉移流向和速度的復雜因素之一。目前,國際綠色低碳發展要求對我國產業競爭力存在硬沖擊和軟約束。硬沖擊包括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美國《清潔競爭法案》,以及碳足跡認證被列為招標采購資格條件;軟約束包括綠色標簽、企業責任、綠色供應鏈、碳排放信息披露和公眾的綠色意識。相比碳關稅,碳足跡標準和標簽更具隱蔽性,未來可能成為技術性貿易壁壘。碳關稅、碳認證和碳標簽的實施需要建立在碳排放核算標準制定和認定的基礎上。標準是國際貿易的技術紐帶,發達國家未來可能以高標準的碳足跡作為綠色產品的采購門檻。實施碳足跡標準和認證對我國制成品出口帶來重大影響。根據調研,為了應對歐洲新電池法案,寧德時代已在歐洲布局,未來預計將逐步帶動上下游產業鏈向國外市場轉移。
其次,建立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是支撐我國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轉變的重要基礎,直接關乎“全國一盤棋”的“雙碳”治理格局構建。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和公眾都是“雙碳”目標落地的重要責任主體,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有利于激發行政力量、市場力量和社會力量共同減碳降碳。只有在多元主體的政策協同下,才能形成真正的全社會參與的“雙碳”治理格局。而這些政策措施的基礎是碳核算,即對產業、企業、產品、消費活動的碳排放進行核算,引導并促進經濟社會從高碳發展轉向低碳發展。自上而下的溫室氣體清單是評估分擔區域以及行業減排責任的重要工具;自下而上的碳核算體系有利于促進企業和民間社會的自愿性減排活動和大量創新的低碳經濟實踐。
再次,建立統一規范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是協同碳減排政策與能源轉型政策的關鍵,直接關乎能源高質量發展的推進。電碳核算規則直接影響能源電力供需格局。碳核算是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政策轉變的關鍵基礎內容。企業、產品、項目等不同主體電力排放因子關鍵參數的核算選擇規則直接影響區域產業布局,進而影響能源電力供需格局。根據調研,2019年以來,河南電解鋁行業對綠電的訴求使得約三分之一產能已轉移到四川。基于碳核算的減排政策設計直接影響能源轉型的節奏與路徑,關乎能源電力系統的安全性與經濟性。可再生能源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等配套政策以及綠電、綠證抵扣碳配額機制的設計,都將通過消費側對綠電的使用直接影響能源轉型的力度與節奏。能源轉型的節奏、力度和行業間、地區間梯次達峰的協同情況均會對能源電力系統轉型的安全裕度、轉型成本,以及局部地區能源、電力系統的穩定結構帶來影響。要建立以碳核算為基礎的碳預算管理機制,促進地區產業和能源結構優化升級,結合實際及時調整優化碳預算,確保能源供需動態平衡。
綜上所述,碳排放統計與核算體系是我國統籌區域、行業等不同減排主體設計“雙碳”路徑、選擇碳減排機制與政策工具的重要基礎與抓手。我國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正處于發展初期階段,碳排放統計核算應用場景豐富,與碳排放雙控制度、碳排放權交易制度、綠色貿易制度等密切相關,需要在國家制度總體設計中通盤考慮,加強頂層設計。
(作者單位:國網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能源戰略與規劃研究所)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