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能源局近日印發《推動綠電資源就地轉化助力產業綠色低碳轉型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建立分布式綠電就近交易機制。圍繞支持分布式綠電就近消納,研究制定分布式綠電就近交易價格政策,為分布式綠電就近與用電企業開展交易創造條件,支持分布式綠電規模化發展和就近消納。
《方案》提出,推進“源網荷儲一體化”發展。依托新建用電負荷項目,配套建設一批綠電項目,通過完善調度技術、運行機制和現貨市場交易機制,建立源網荷儲項目一體化協同發展新模式,提升綠電自用消納水平和系統運行安全穩定性。
在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背景下,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推動綠色發展已成為各個國家的共識。全面推動風、光、水、生物質發電等可再生能源(以下統稱“綠電”)消費對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具有重要作用。我省作為綠電資源大省,充分發揮資源優勢,推動綠電就地轉化,是承接外資、出口、戰新等頭部企業的重要支撐,是推進產業綠色轉型升級的重要路徑。為加快推進我省綠電與產業協同發展,將綠電資源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打造經濟發展新動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壯大綠色產業招項目,培育發展新動能
1.以綠電集聚出口型新興制造業項目。以工業類開發區為載體,聚焦出口型電動汽車、動力電池、無人機、機器人、智能家電等新興制造業和消費品行業,瞄準相關頭部企業的綠電消費需求,開展綠電供應專項招商,全力打造綠色低碳制造園區。(省商務廳、省工信廳、省投促局,省綜改示范區管委會、各市人民政府,各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下同)
2.以綠電吸引外資及供應鏈項目。以東部地區對綠電需求量大的外資企業以及外資在華供應鏈企業為重點,聯合綠電開發企業共同開展綠電招商,以綠電直連或微電網等供應方式,吸引相關企業生產類項目來我省投資落地。(省商務廳、省能源局、省投促局,省綜改示范區管委會、各市人民政府)
3.以綠電吸引優質載能深加工項目。依托鎂鋁資源、綠電資源優勢,以及未來新能源汽車零部件對鎂鋁材料的巨大需求,吸引國內鎂鋁加工頭部企業和產能入晉,推動鎂鋁產業圍繞綠色轉型延鏈、強鏈,打造綠色鎂鋁合金產業基地。(省能源局、省商務廳、省工信廳、省投促局,省綜改示范區管委會、各市人民政府)
4.以綠電培育綠色算力和人工智能項目。依托我省綠電和區位優勢,抓住國家數字經濟發展重大機遇,科學布局一批算力中心和智算中心項目,通過開展綠電直連、優化數據中心運行、完善市場規則等途徑,實現綠電與算力中心一體化融合發展,培育綠色數字經濟、人工智能發展新業態。(省發展改革委、省數據局、省能源局,省綜改示范區管委會、各市人民政府)
二、拓展綠色能源引技術,打造零碳能源供應新體系
5.布局綠電制氫制醇。依托離網式綠電積極布局綠電電解水制氫和綠氫制甲醇等項目,不斷拓展綠氫應用場景,推動綠氫在化工領域逐步替代灰氫,支持發展綠氫化工,助力化工行業實現深度脫碳;推動綠醇技術研發和項目示范,促進綠醇在交通、工業、電力等領域應用。(省工信廳、省能源局、省交通廳,省綜改示范區管委會、各市人民政府)
6.開展綠電制造“綠碳”。深入推進煤電清潔高效利用,吸引前沿技術型企業,探索開展CCUS(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產業鏈項目商業化布局,利用廠區周邊或內部閑置地面、建筑屋頂建設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在二氧化碳捕集、轉化和制備為碳納米管等新型碳材料的全過程使用綠電,讓“綠碳”生產逐步規模化、產業化落地。(省能源局,省綜改示范區管委會、各市人民政府)
三、推動“重點行業+綠電”,助力存量產業節能降碳
7.推動重點高載能行業綠色發展。以未來可能被納入碳市場范圍的鋼鐵、水泥、化工、電解鋁等行業為重點,通過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權重考核,建立高載能企業綠電強制消費機制,引導企業通過購買綠電或綠證的方式實施綠電消費替代,實現由高載能向“綠色載能”轉變,推動行業提質增效。(省工信廳、省能源局、省統計局,省綜改示范區管委會、各市人民政府)
8.服務構建綠色制造業產業體系。以行業影響力大、經營實力雄厚的制造業企業為重點,推動企業充分利用廠房屋頂、辦公樓墻壁和廠區空地等區域,開展分布式綠電項目建設,提升企業綠電消費比重,打造綠色制造工廠示范;支持各類具備條件的制造業企業開發利用分布式綠電項目。(省工信廳、省能源局,省綜改示范區管委會、各市人民政府)
9.開展綠電設備“綠電制造”工程。以我省當前風電、光伏等新能源設備生產龍頭企業為重點,引導和支持企業利用產業鏈優勢,與電力企業合作開發綠電項目,通過綠電交易方式實現綠電設備“綠電制造”。(省能源局、省工信廳,省綜改示范區管委會、各市人民政府)
四、創新綠電供給機制,拓展綠電招商政策空間
10.實施綠電直連和微電網供電。針對新建出口型企業綠電消費需求,按照完善機制、試點先行的原則,結合實際探索開展綠電項目與用電項目通過電網企業建設專線直連的供電模式,滿足出口型產品的國際綠電消費規則要求;在綠電占比高的地區,結合新建用電項目推進與公網互聯的風光儲互補智能微電網項目試點建設。(省能源局、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
11.推進“源網荷儲一體化”發展。依托新建用電負荷項目,配套建設一批綠電項目,通過完善調度技術、運行機制和現貨市場交易機制,建立源網荷儲項目一體化協同發展新模式,提升綠電自用消納水平和系統運行安全穩定性。(省能源局、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
12.建立分布式綠電就近交易機制。圍繞支持分布式綠電就近消納,研究制定分布式綠電就近交易價格政策,為分布式綠電就近與用電企業開展交易創造條件,支持分布式綠電規模化發展和就近消納。(省能源局、省發改委)
13.完善綠電綠證交易機制。優化綠電交易組織和結算銜接,縮短綠證流轉時間;豐富綠電交易品種,為發用雙方提供靈活的合同偏差調整手段,降低綠電交易成本;支持發用雙方開展多年度綠電交易合作,通過長期協議鎖定綠電供需和價格。(省能源局,山西電力交易中心)
五、完善綠電消費配套措施,擴大綠電應用場景
14.細化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權重考核機制。在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考核機制基礎上,以綠證作為綠電消納的唯一憑證,重點細化對高耗能企業的綠電消納責任權重統計和考核配套機制,明確考核對象、考核周期和考核激勵辦法,逐步激發企業消納綠電的內在驅動力。(省能源局)
15.完善綠電綠證與能耗雙控政策銜接機制。研究細化非化石能源不納入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調控的落實措施,將綠電消費量從能源消費總量中扣除,將綠證交易對應電量納入政府節能目標責任考核。健全綠電消費認證和節能降碳管理銜接機制,將綠證納入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機制,實行新上項目綠電消費承諾制。建立重點用能單位化石能源消費預算管理機制,超出預算部分通過購買綠證綠電滿足能源消費需求。(省能源局、省統計局)
16.推動綠電與碳排放核算銜接。密切跟蹤國家碳排放核算相關政策,鼓勵納入溫室氣體排放報告范圍的重點行業企業提高綠電使用比例;推動將綠證納入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鼓勵我省出口歐盟的鋼鐵、鋁、化肥等產品生產企業開展碳足跡核算和認證工作;聚焦消納綠電的新能源汽車、鋰電池、光伏等重點產品,推動開展碳足跡核算的研究及量化。(省生態環境廳、省工信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能源局)
省直各相關部門要按照任務分工,結合工作實際,精心指導市縣推進綠電招商、布局綠色產業,全面推進綠電資源就地轉化,助力產業轉型。各級開發區、各市招商引資部門,要用足用好綠電鼓勵政策,把綠電資源就地轉化工作與招商引資、產業轉型緊密結合,抓好具體實施。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積極營造“綠電招商、低碳轉型”的社會氛圍,打造好綠電招商金字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