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最近,鹽城供電公司營銷部、營銷服務中心會同公司辦公室法律專業,對部分物業公司、私立醫院等涉民企業,共同商討通過法律手段解決電費“老賴”難題,做好輿情事件的防范和應對工作,及時規避、化解利益相關方因停電對公司產生的負面印象和輿情風險,全面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供電企業是帶有自然壟斷屬性的國有企業,與國計民生聯系緊密。一些基層供電企業及管理人員對涉電輿情的影響力和重要性還存在認識不高、重視不夠,沒有一種輿情危機意識,對可能引發輿情的苗頭性問題缺乏敏銳性和警惕性;一些企業對網絡輿情收集研判專業性不強、對停電輿情的反應不夠迅速、對網絡輿情的發展態勢缺乏預見性、不善提出行之有效的對策、建議;特別是網絡輿情傳播時間快、傳播范圍廣等,改變了人們傳遞信息、分享信息的方式,成為社會輿論“集散地”和“放大器”,給停電管控帶來一定難度。
鹽城供電公司上下牢固樹立新形勢下“人人皆媒體”的傳播環境認識,積極推廣故障停電危機公關,及時規避、化解利益相關方因停電對公司產生的負面印象和輿情風險,提升對公司搶修復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他們重視企業內部的網絡輿情工作隊伍建設,配備專業、專職的人員從事輿情監控工作,通過主動報備故障停電信息,有效暢通各專業部門溝通聯絡渠道,促進內部信息及時共享;他們深度分析輿情信息,充分考慮媒體關注對象和質疑的聲音,通過實時監測外界對于停電事件的輿情動態,加強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確保輿情平穩。
由此,我們要象鹽城供電公司那樣,創新實施供電預警引導,加強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建立網絡輿情危機預案制度,建立健全群防聯動的輿情處置機制。進一步豐富故障停電危機公關的內涵和外延,從“事后公關”拓展到“事前提醒”, 只有這樣,才能及時掌控停電輿情形勢,輕松應對公關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