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河北省發展改革委發布《河北南網分布式光伏參與電力市場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根據分布式光伏項目投資主體身份的不同,劃分為工商業、非自然人戶用和自然人戶用三類,并明確入市方式為直接入市、聚合商聚合入市和價格接受者入市三種方式。
其中,直接參與市場方式是分布式光伏在電力交易平臺注冊成為經營主體后,按照政府主管部門制定的交易規則、方案,以發電主體身份報量、報價直接參與電力中長期、現貨交易,以及綠電交易。直接參與綠電交易的分布式光伏,獲得綠色環境權益價值。由聚合商聚合參與市場方式是具備相應資質的聚合商在電力交易平臺注冊成為經營主體后,可聚合一家或多家分布式光伏主體參與電力中長期、現貨交易,以及綠電交易。聚合參與綠電交易的分布式光伏,參照售電公司代理零售用戶參與綠電交易模式,按聚合合同分配綠色環境權益價值。作為價格接受者參與市場方式是直接(聚合)參與交易及聚合的分布式光伏作為價格接受者參與市場,根據同類型電源市場均價進行結算,作為電網企業代理購電電量來源。作為價格接收者參與市場的分布式光伏主體暫不能參與綠電交易。
在推進分布式光伏入市的時間表上,河北南網將根據項目的電壓等級、分類及并網時間等因素,分階段實施差異化入市機制。工商業分布式光伏在2024年開展入市試點,鼓勵采用聚合方式參與市場,按上網電量的20%入市;2025年7月1日起,全部存量10千伏及以上分布式光伏,上網電量按一定比例進入市場;2027年1月1日起,工商業分布式光伏全面進入市場。非自然人戶用分布式光伏2027年實現非自然人戶用項目參照工商業分布式項目入市交易。2030年非自然人戶用分布式光伏上網電量全面參與市場交易。自然人戶用分布式光伏自然人戶用分布式光伏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執行,鼓勵其自愿進入市場參與交易。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