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助推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實施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等3方面共10項措施,以充分發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在生態環境源頭預防體系中的基礎性作用,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
《意見》明確,寧夏將通過制定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明確全區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總體格局,統籌確定管控單元的空間分布和面積比例,編制全區生態環境總體準入要求,并聚焦生態環境功能定位和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按照“一單元一策略”實施精細化管理,精準制定差異化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同時,推進信息化平臺落地實施,共享生態保護紅線、水土保持重點區域等數據,推動成果備案、跟蹤評估、監督管理數字化全覆蓋,逐步實現跨部門、跨層級共享共用,優化在線政務服務和智慧決策功能,滿足多元主體的不同需求。
在助推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方面,《意見》提出,堅持“大生態”和“單元管控”相統一,探索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支撐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具體實施路徑和方向,服務現代化產業體系。同時,充分發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對重點行業、重點區域的環境準入約束作用,引導產業園區科學布局、推動產業結構優化、規范開發建設行為,支持工農業生產、交通運輸、文旅產業等領域企業用數智技術、綠色技術助推特色產業綠色低碳轉型升級。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