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廣東省經信委獲悉,18日-19日,國家工信部專項督查組一行7人,來廣東省開展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執行情況和高耗能落后機電設備淘汰情況專項督查。廣東省經信委近期通過核查,最終形成了超能耗限額標準名單(第一批),共12家企業,并將名單提交省有關單位,為實施懲罰性電價等差別政策提供依據。
據了解,自今年6月開始,國家已取消對高耗能企業的優惠電價,并對超能耗產品實施懲罰性電價。自6月1日起,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監察部、環境保護部、國家電監會、國家能源局等六部委組織各地檢查人員上萬人,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節能減排電力價格大檢查。
六部委要求,必須在6月10日前停止執行對高耗能企業和各種產業園區的越權電價優惠,從6月1日起對有關高耗能行業執行新的差別電價政策。有關電力企業不嚴格執行政策的,除沒收全部價格違法所得外,還要處以最高5倍罰款。
廣東省規定鋼鐵行業淘汰類和限制類用電價格分別加價0.4元和0.1元,水泥行業分別加0.3元和0.1元,并取消峰谷電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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