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份公布的油價管理辦法僅僅是試行,這本身就說明該辦法還不完善。經過一年多的試運行,我們也發現了很多的問題,成品油定價機制的具體操作上確實有進一步調整的空間。”8月26日,國家發改委一位官員對記者表示。
近期,國內成品油市場達到下調條件而遲遲未調,使得國內成品油定價機制進入“休眠期”,這引起業界對于“新成品油定價機制是否還在執行”的廣泛議論。
而發改委的此番表態則證實了目前執行的成品油定價機制已經到了行將修改的邊緣。
上述發改委人士同時透露,發改委將對國內成品油定價制度主要將進行一些細節上的調整,其中包括22個工作日是否過長等。“總的修改方向是更加靈活,更能反映市場和企業的成本變化。”
定價機制“模糊化”
“國家發改委自己定的制度,達到22天和4%兩個條件就要調整油價,但現在常常是達到了條件還是按兵不動,讓我們完全摸不著頭腦。”深圳一家加油站負責人對記者說。
2009年5月,由發改委操刀出臺的《石油價格管理辦法(試行)》被稱為國內新成品油定價機制。根據上述《辦法》規定:國際市場三地原油價格連續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變化超過4%時,發改委價格司即可相應調整汽柴油及航空煤油等成品油價格。
事實上,在辦法發布后的最初一段時間內,國家發改委的確根據規定比較及時地調整了油價。但一段時間后,這一調價機制就開始變得模糊化。
以近期為例,自今年6月1日發改委下調成品油最高零售限價后,已經是近3個月維持成品油最高零售價格穩定。
在此期間,國內成品油最高零售價格遲遲不調,并非是由于沒有達到發改委調價的條件。
事實上,今年7月末,下調成品油價格的兩個條件一度雙雙達到,輿論也紛紛提示價格調整窗口已現。然而,發改委不僅沒有調整成品油價格,反而對外發表尚未達到調價條件的言論。
目前這種“模糊化”的做法,使得一些業內人士質疑,新成品油定價機制已經“名存實亡”。
此外,新的定價機制頒布以來,還一直存在許多模糊條款,如按照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當國際市場原油價格高于每桶80美元時,開始扣減加工利潤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潤計算成品油價格;每桶高于130美元時,按照兼顧生產者、消費者利益,采取適當財稅政策保證成品油生產和供應,汽柴油價格原則上不提或者少提。
兩難局面
發改委模糊化的處理手法,被許多民眾認為是“追漲不追跌,維護石油企業壟斷利益”。而另一方面,石油企業對于目前的定價機制也頗有微詞。
在8月23日中石化中期業績發布會上,中石化財務總監王新華公開表示,“國家發改委正在對實施一年多的成品油定價機制進行檢訂,相信該機制將會逐步走向市場化”。
中石化與中石油兩大集團覺得目前的機制還不夠市場化,而社會輿論則認為國家發改委在油價問題上,一直都是“上調快下調慢,上調幅度大下調幅度小”,對于目前成品油調價在油企和消費者中“兩頭不討好”的局面,上述發改委官員對記者倒出苦衷,“由于調價時間有一定的滯后性,并且考慮到經濟全局和民生情況,上調幅度常常并不到位。而在下調時,也要考慮到諸多因素,包括給予企業的生產成本和適當的效益補償,以及防止后續大起大落等。”
“另外,從現行的以22天和4%這兩個指標來調整價格的定價機制來看,有市場化以及透明兩大好處,但弊端也很明顯,就是容易給市場制造了投機機會,成品油價格出現上調的時間窗口時,各地經常出現囤油現象。”上述官員說,“如果嚴格按照目前的兩個指標來調整價格,有可能會導致投機常態化。”
對于國家發改委在成品油價格調整上動輒得咎的兩難處境,曾經參與發改委定價機制討論會的能源專家林伯強認為,透明化和加速調整頻率,或許是擺脫尷尬處境的最終出路。
“無可置疑,新的成品油機制已經產生了一些積極的作用,包括兩大集團業績穩定,同時市場競爭也在升溫。但是,如果價格體制不透明,不僅對企業不利,同時還會加劇公眾的爭議。”林伯強指出。
在具體操作上,林伯強認為,首先可以適當縮短4%的幅度,這樣才能讓市場更為靈敏地反映國際油價和國內油價的變動趨勢;其次縮短調價時間,可將原先的22天縮短至10天左右。
事實上,林伯強的觀點也是不少業內專家的公識。
“與其通過模糊處理來規避投機,不如通過定價機制透明化,縮短調價周期,加快調價頻率來實現。在信息對稱的基礎上,更能保證發改委的公信力。”陳晴說。
上述發改委官員指出,成品油價形成機制總得來說是逐步走向市場化,但并不是說簡單的與國際市場接軌,因為成品油價格背后還負載著社會各方承受能力與企業經濟效益的平衡,以及保障國家能源安全等因素。“我們要盡量采取更靈活的價格形成體系,但在現階段中國的成品油定價還不可能完全推向市場。”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