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初,關于在電力行業實施主輔分離的改革方案再次擺上主管部門負責人的案頭。
此時,距決策層對央企主輔分離的原定期限——2008年12月31日——已一年有余。而在電力行業內部,關于新改革方案的討論依然“沒有達成一致”。
“方案出臺的時間表還沒有最后確定。”國務院國資委的一位相關負責人告訴《財經國家周刊》記者,“主輔分離的方案已經做了多年,現在還停留在做方案的階段。”
八年前的第一步
2002年2月10日,國務院印發電力體制改革方案,確定“廠網分開”、“主輔分離”、“主多分離”、“輸配分開”的改革方向。
2003年初,電力改革邁出實質性第一步:原國電公司拆分成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和中電投、華能、大唐、華電、國電等五大發電集團。通過拆分,電力行業在“發電側”形成了競爭態勢。
按照方案設計,下一步改革將實行“主輔分離”和“輸配分開”。主管部門進一步拆分兩大電網公司,從資產、財務、管理和人事上將電網的終端輸送、配電、售電環節從電網的主干網中分開。這一步改革的實質意義是,進一步削弱電網企業的壟斷格局,從而在“售電側”形成競爭。
多次擱淺
2004年12月17日,在電力體制改革工作小組的第七次會議上,國家發改委、電監會等相關部門會同參與電力改革的專家和機構,共同討論了《電力主輔分離改革實施意見》。
隨后,發改委將第一份成形的“主輔分離”改革方案上報決策層。“主輔分離”改革的曙光似乎就在前方。
但在出臺前夕,“電荒”開始在中國蔓延,在“保大局”的背景之下,“主輔分離”方案最終“流產”。
2007年,國資委牽頭進行了新一次的“主輔分離”方案制訂。當年年底,方案在各大部委之間達成一致。
新方案由國家電力體制改革工作小組上報國務院,在獲得國務院批準后計劃組織實施。不料,2008年年初的一場雪災,讓方案再生變故。
來自電網公司的意見認為,“從這次抗冰保電的過程中可以看出,設備企業對于電網的建設和維護非常重要。考慮到電力應急和安全,設備企業不應作為輔業剝離,而是應當留在主業之內,否則無法高效率地組織搶修隊伍,會影響到正常的電力建設和維護。”
中電聯一位專家告訴《財經國家周刊》記者,雪災過后,國家電網公司隨即向國務院遞交了一份措辭強烈的報告說,“送變電企業和設計院都不應作為輔業分離出去。”決策層對此文件的批復是,要“進一步論證”。
輔業范圍之爭
“‘主輔分離’這個關鍵問題上,我們糾葛了八年之久。”國家電監會一位相關負責人告訴《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至今為止,電網公司還是希望將送變電等核心輔業資產留下來。電力設備等最關鍵的資產能否剝離成為最大的難題。”
在國資委、國家發改委等部門歷次制訂的主輔分離方案中,送變電和設計院都是涵蓋在即將剝離的輔業范圍之內。
電力設計和送變電企業占電網輔業相當大部分,這些企業普遍面臨員工數量龐大、資產質量不好等歷史問題。電網企業的人士擔心,該部分資產剝離后難以適應市場的競爭。
國家電網曾就此問題上書國務院,要將輔業單位區分為兩類:一類是技術性和專業性很強,直接服務于主業的,比如送變電企業和電網的設計,要留在主業之內;另一類是技術性和專業性相對較弱,易于在一般市場中獲得相應服務的,比如電力修造企業,可以進行剝離。
“國網公司在發展特高壓過程中積累了很多先進技術,另外國內裝備業的技術水平與國外還有差距,國網公司利用掌握的技術發展產業,有利于提高整個行業的技術水平。”國家電網公司一位人士再三向記者表示,國網公司發展輸變電輔業不違背電力體制改革方向,“發展輔業也是為了創造利潤。”
2010年初,主輔分離的方案再度被主管部門提上討論的議程。
“輔業的范圍界定還是最大的問題。如果這些關鍵的資產不剝離出來,主輔分離的改革將難以真正推進。”國家電監會一位官員對《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表示。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