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中紀委監察部昨天(8日)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今年河南平頂山市、湖南省湘潭縣三起煤礦特別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結果。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新聞發言人黃毅介紹,三起事故都是責任事故,共造成159名礦工不幸遇難:“對三起事故的176名責任人進行了處理。其中, 105名任人已被追究刑事責任。”
由于平頂山市兩起事故相隔不到9個月,市委書記趙頃霖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市長李恩東、副市長李俊峰都被停職檢查、降級、黨內嚴重警告等等。黃毅表示,將兩期特大事故合并處罰責任人,在安全生產領域還是第一次。“這一次把河南平頂山市委書記和市長一起處分,是以前沒有的,比以前力度大,主要原因是時間離的近。”
黃毅在會上強調指出,造成這三起特別重大事故的共同原因在于,都是由于非法違法生產導致的:“平頂山新華四礦在技改期間擅自變更設計方案,違法施工,邊技術改造改邊非法生產,甚至制造假圖紙、假報表來應付監察。衛東區興東二礦私自接通電源,非法組織生產,并非法購買、儲存、使用爆炸物品。湖南湘潭縣立勝煤礦,長期超層越界盜采資源,并且借技改名義違法組織生產,且該礦盜采的煤層全部是獨眼井。”
會上還發布了《重大事故掛牌督辦辦法》,對掛牌督辦的程序、事項、內容、公示以及問責等都作了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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