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月前簽約的項目,拖到兩個月之后才公告,在此期間,各種沒有來源的相關信息在網絡上無序流傳。九龍電力(600292)的解釋是對子公司的具體行為并不了解,但據記者調查,事實恐怕并非如此。
10月8日,九龍電力公告稱,公司于9月29日收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電投遠達環保工程有限公司與山東核電有限公司于7月30日簽訂的海洋核電項目廠址廢物處理設施供應合同協議書傳真件。協議內容包括,遠達公司與美國 EnergySolutions,EU Limited(下稱ES公司)組成聯合體,共同承擔山東核電離堆廢物處理(SRTF)項目的設計、設備供貨及技術服務。其中,遠達環保主要負責除主要工藝系統之外的設計、設備供貨及技術服務,合同價格約為2.4億元。
不難看出,九龍電力10月份公告的是遠達公司早在7月30日就已經完成的簽約,為何一個公告要等待兩個月之久?九龍電力董秘辦人士表示:“因為這個合同需要各方在不同的地點傳簽,因此需要一些時間。我們是在拿到遠達公司提供正式文件以后就立刻公告了,在有正式文件前我們并不知道遠達公司的簽約情況。”
遠達公司與山東核電簽約后的8月份,網絡上就已流傳著大量有關此次簽約的文字信息,有些甚至直接點名九龍電力董事長劉渭清也現場參加了7月30日的簽約儀式。
對于網絡傳言,九龍電力董秘辦人士表示公司無法查證相關言論,但已在收到遠達公司有關簽約的正式文件時提醒遠達公司,作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要遵守信息披露規則。
網絡傳言真的無法查證嗎?事實上,九龍電力控股股東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的網站早已發布相關信息。該網站在8月4日刊登了一篇集團要聞,內容包括“7月30日,山東海陽核電站廠址廢物處理設施(SRTF)供應合同簽字儀式在北京舉行”、“集團公司核電事業部、招投標管理中心、山東核電、九龍電力、遠達環保、ES公司、成套公司等單位有關負責人出席簽字儀式”等等。
根據中電投網站的信息,九龍電力在7月30日派員參加了遠達公司與山東核電簽約儀式,而且簽約形式也是現場簽約。而上市公司所謂“不知情”、“不同地點傳簽”的解釋顯然站不住腳。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地方是,遠達公司簽約的7月30日,九龍電力正處于重大事項停牌期間,9月20日九龍電力復牌,并宣布將向控股股東非公開發行A股。復牌后,九龍電力股票連續漲停,在公司9月27日發布的股價異動公告中,公司對于遠達公司簽約一事只字未提,公司董事會和管理層均表示“不存在應披露未披露的影響公司股價走勢的重大信息”。
一個子公司簽署重大經營合同,控股股東都能知曉,而夾在中間的上市公司卻聲稱對此毫不知情;此后的股價異動核查也并未“查出”這一樁早已泄露的消息,由此可見九龍電力的問題恐怕并不只是對信息披露的懈怠,其深層次原因或許更加值得關注。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