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能源網訊 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通知,決定從10月中旬起,試行發布環渤海動力煤價格指數。
為推進煤炭市場化改革,健全和完善煤炭市場體系,及時反映煤炭價格水平及變化趨勢,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通知,決定從10月中旬起,試行發布環渤海動力煤價格指數。
環渤海動力煤價格指數是指通過采集環渤海地區有關港口動力煤離岸平倉價格,經統計處理后得出各港口、各煤種的價格水平及變化幅度。這些港口包括秦皇島港、天津港、曹妃甸港、京唐港、國投京唐港和黃驊港。
環渤海動力煤價格指數以7天為一個報告期,每周三下午15點發布。采集的數據為上周三到本周二的市場動力煤離岸平倉價格。試運行期間,暫只發布環渤海各港口4500大卡、5000大卡、5500大卡與5800大卡四種規格品價格,以及各港口5500大卡綜合平均價格。發布網站為中國價格協會網站(www.china-price.com.cn)和秦皇島海運煤炭交易市場網站 (www.osc.org.cn)。
經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煤炭、電力行業協會等單位優選,第一批共選出149家企業作為數據采集單位。其中,煤炭生產(發運)企業37家,電力等煤炭消費企業38家,煤炭經營企業74家。隨著環渤海動力煤價格指數的運行,數據采集點還將適當調整和擴展。
據悉,環渤海地區是山西、內蒙古、陜西、寧夏和東北三省與東南沿海地區煤炭流通的樞紐,是我國重要的煤炭集散地。環渤海主要港口是北煤南運的重要通道,煤炭運銷最集中,動力煤交易量最大,與國際市場互動最緊密,對全國煤炭價格具有重要影響。這次國家發展改革委試運行環渤海動力煤價格指數,將有利于增強價格統計的權威性和代表性,為企業決策提供參考,并擴大我國煤炭價格指數的國際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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