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無企業負責人帶班下井或該帶班而未帶班的,對有關責任人按擅離職守處理,同時給予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發生事故而沒有領導現場帶班的,要依法從重追究企業和企業主要負責人的法律責任。這是10月18日,記者從四川省安全生產工作電視電話會上獲悉的。副省長李成云出席會議。
綜合前三季度統計數據和事故調查情況分析,煤礦技改擴能和資源整合礦井非法違法生產事故頻發、多發。會議要求,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把準入關,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要繼續開展“打非”行動,特別是對資源整合礦井和技改礦井進行重點檢查;凡未經審批、未完成開工備案手續的礦井,一律不準從事采掘作業;煤礦必須編制施工計劃和作業規程,核定同時施工的掘進工作面數量和位置,否則一律停止施工;資源整合礦井一律不得再延續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從事煤炭生產。凡是非法生產和非法建設的礦井、因自身原因在限期內未完成行政審批手續的礦井、未開工建設的礦井、未完成改造施工工程的礦井,一律要依法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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