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能源網訊 據國家能源局獲悉,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規劃在擬推商業化波浪能示范電站方面提出,因地制宜發展地熱能、海洋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地熱能利用以熱利用為主,應在嚴格保護地下水資源條件下合理利用,以地熱供暖面積和地熱水供熱量為指標說明開發利用量。海洋能包括潮汐能和波浪能,在岸線資源允許和規劃協調的前提下,適當建設潮汐能發電站,建設商業化波浪能示范電站項目,可結合海上風電場建設。
【中國能源網獨家稿件聲明】 凡注明 “中國能源網”來源之作品(文字、圖片、圖表), 未經中國能源網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者部分轉載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