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發布了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意見指出,“對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為、失職瀆職、違法行政等行為,導致一個地區、一個部門發生重大責任事故、事件或者嚴重違法行政案件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有關領導直至行政首長的責任”。
意見指出,要支持新聞媒體對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行為進行曝光。意見強調,審計部門要著力加強財政專項資金和預算執行審計、重大投資項目審計、金融審計、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等工作,加強社會保障基金、住房公積金、扶貧救災資金等公共資金的專項審計。監察部門要積極推進行政問責和政府績效管理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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