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能源網訊 據財經網報道,11月8日 國土資源部在對外郵件中表示,在近年來全國性地部署開展了兩輪礦產資源整合工作后,截至到2010年10月,在各地確定今年完成整合任務的1528個礦區中,已完成1051個確定整合主體,占應確定整合主體總數的65.1%;有559個整合主體劃定了礦區范圍或勘查區塊范圍,占整合主體總數的34.6%。
郵件中稱,近年來全國開展了兩輪礦產資源整合工作:一是2006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部等部門《對礦產資源開發進行整合的意見》,對全國整合工作進行具體部署、規范。二是2009年10月經國務院同意,國土資源部、發展改革委等12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推動我國礦業結構調整和礦業經濟發展方式轉變。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要求編制整合實施方案,在2010年年底前按照經批準的整合實施方案全面完成整合工作任務。 2011年起,整合工作轉入常態化管理。
在通過第一輪的礦產整合中,2009年全國礦山數量比2006年減少近萬個,減少7.9%,2009年全國原礦產量增加10億噸,增長了17.2%,礦產資源開發集約化程度得到有效提高。
在2010年6月的第二輪的整合過程中,國土資源部在全國集中組織開展稀土等礦產開發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分兩批對469個重點礦區整合工作進行掛牌督辦,各地也采取經濟引導、政策扶持、法律援助、技術推廣、典型總結、經驗交流等多種方式和手段,加快推進整合工作。目前第二輪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正在有序推進,年底前將完成1528個礦區的整合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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