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好11月9日全省安全生產工作緊急會議精神,進一步強化縣、鄉人民政府對安全生產的監管,有效遏制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貴州省制定出臺了煤礦安全生產包保責任制,并將覆蓋全省1810個煤礦的《貴州省煤礦安全生產屬地監管領導干部包保責任人名單》在《貴州日報》上進行公告。
據了解,貴州省煤礦安全生產包保責任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產煤縣(市、區、特區)縣級領導和鄉鎮領導對轄區內所有生產、新建、技改和整合煤礦的安全生產實施包保。縣級領導干部可以一人一礦或一人多礦;鄉鎮領導干部實行逐礦包保,每個煤礦必須要有一名鄉鎮領導干部包保,可以是一人一礦或一人多礦;每一個煤礦至少明確一名駐礦安全監管員,駐礦安全監管員必須履行對所駐煤礦的安全生產監管職責。
據悉,省、市人民政府對各產煤縣(市、區、特區)煤礦安全生產包保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在履行包保責任工作期間,若縣、鄉包保領導工作不到位、不履職、不盡職的,將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其進行問責;若所包保的煤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