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挺進可再生能源時代就必須在世界各地調整能源結構。德國為此制定了一個雄心勃勃的目標,以1990 年為基準年,至2050 年溫室氣體至少減排80%。
德國應成為世界上能效最高和最環保的國民經濟體之一,并且能源價格要具有競爭力,還要保持較高的富裕水平。為此德國政府制定出了長期的能源政策總戰略,以此為發展技術和進行必要的投資創造可靠的框架條件。這樣一個全面同時又帶具體行動計劃的能源綱領在歐洲和世界上還是獨一無二的。
以2050 年為長期目標考慮到了能源經濟20 年至30 年的長投資周期。因此以每10 年為一個階段制定了氣候保護政策目標以及擴大可再生能源利用和提高能效的目標。以此給出了長期定位,但同時確保了技術與經濟新發展所必需的靈活性。
在未來多樣化的能源里,可再生能源應占主要部分。通過這種方式在大力發展多樣化能源的過程中,以可再生能源逐步取代常規能源載體。應逐步淘汰的核能是通往該目標的過渡技術。
能源綱領的具體行動領域:
.可再生能源. 能效. 核能與化石燃料發電廠
.高效電網基礎設施及可再生能源并網基礎設施
.既有建筑的節能改造與節能建筑
.交通挑戰
.能源領域的創新研究與新技術研究
.歐洲和國際范圍內能源供應方面的合作
.認可和透明度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