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土地出讓收益提取10%用于農田水利建設
近日,吉林省今年1號文件《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的實施意見》正式下發。
文件指出,“十二五”期間我省將加大水利工程建設,力爭再增加100億斤糧食生產能力,實施19座大中型病險水閘除險加固,另外,發揮土地整治資金的綜合效益,各級政府土地出讓收益提取10%用于農田水利建設。建立水利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力爭今后10年全省全社會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
另外,我省將積極推進水價改革,工業和服務業用水要逐步實行超額累進加價制度,拉開高耗水行業與其他行業的水價差價。合理調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穩步推進階梯式水價制度。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逐步推行農業灌溉用水實施支渠口及以下計量收費,農業灌排工程運行管理費用由財政適當補助,探索實行農民定額內用水享受優惠水價,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的辦法。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