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月29日電 (記者 石巖)29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發布。作為新世紀中央指導“三農”工作的第8個“一號文件”,《決定》用一連串數字做關鍵詞,為“十二五”期間乃至今后十年的水利工作勾畫出了一張清晰的藍圖。
5到10年根本扭轉水利建設明顯滯后局面
《決定》指出,力爭通過5年到10年努力,從根本上扭轉水利建設明顯滯后的局面。到2020年,基本建成防洪抗旱減災體系,重點城市和防洪保護區防洪能力明顯提高,抗旱能力顯著增強,“十二五”期間基本完成重點中小河流(包括大江大河支流、獨流入海河流和內陸河流)重要河段治理、全面完成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和山洪災害易發區預警預報系統建設。
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10%用于農田水利建設
《決定》提出,要加大公共財政對水利的投入。發揮政府在水利建設中的主導作用,將水利作為公共財政投入的重點領域。各級財政對水利的投入的總量和增量要有明顯提高。大幅度增加中央和地方財政專項水利資金。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10%用于農田水利建設。
今后10年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
《決定》強調,要進一步完善水利建設基金政策,延長征收年限,拓寬來源渠道,增加收入規模。加強對水利建設的金融支持,支持農業發展銀行積極開展水利建設中長期政策性貸款業務。多渠道籌集資金,力爭今后10年全社會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
年用水總量控制在6700億立方米以內
《決定》稱,要力爭通過5到10年努力,基本建成水資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體系,全國年用水總量力爭控制在6700億立方米以內,城鄉供水保證率顯著提高,城鄉居民飲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使萬元國內生產總值和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明顯降低,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55以上。
新增農田有效灌溉面積4000萬畝
《決定》提出,要力爭通過5到10年努力, “十二五”期間新增農田有效灌溉面積4000萬畝。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