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濱海新區出臺《關于鼓勵綠色經濟、低碳技術發展的財政金融支持辦法》。新區鼓勵轄區單位和企業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利用財政金融政策發展綠色經濟、低碳技術。其中,開發利用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熱泵等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項目,最高補助可達200萬元。
今后,濱海新區對采用太陽能光伏發電,所發電力用于生產、照明等方面的項目,將按項目投資額30%給予財政補助,最高補助不超過200萬元;對利用風力發電的項目,按照項目年上網發電量綜合考慮補助,最高補助不超過200萬元;對利用生物質氣化進行供氣、發電和工業化生產,垃圾焚燒發電以及垃圾填埋氣的回收利用等項目,按項目投資額30%給予財政補助,最高補助不超過200萬元。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