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建筑施工領域尤其是煤礦井下施工危險系數高、安全生產形勢依然不容樂觀的現狀,今年“兩會”期間,部分政協委員聯名提出《關于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費用問題的提案》。
提案指出,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不足、費用的使用流于形式,是影響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重要因素。在建筑施工中,礦山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件最為惡劣,特別是煤礦井下施工作業,存在瓦斯、火災、水患、冒頂、立井提升等重大安全隱患源,需要的安全投入更多。
對此,提案提出三點建議。一是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應作為非競爭性費用不參與競標,并作為政府規定的強制性法定費用,在中標價外按規定額度單獨增加列支、單獨計取,進入建筑項目成本。二是對建設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和計提,給予明確規定。三是將礦山工程列在建設工程危險性類別第一位,礦山工程安全生產費用計提費率在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計取的比率應為最高,其費率可考慮不低于造價總額的3%至5%,其中礦山井下施工作業不低于5%。
數據顯示,2010年全國在建和改擴建礦井已超過7000個,計劃總產能達15億噸。專家指出,要遏制煤礦建設過程中的事故,除了加大安全投入,還應該加強事前的風險控制,切實落實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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