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研究室副司長范必:“十二五”不應再新批前期工作項目
日本核危機之后,關于中國核電規劃目標的調整仍在討論之中。
國務院研究室副司長范必近日撰文建議,把中國2020年核電運行裝機容量控制在6000萬千瓦左右,以“防止過多過快上馬核電機組帶來長期安全風險。”文章還呼吁在“十二五”期間不再批準開展新的核電前期工作項目。
這一題為《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核電安全發展》的文章發表在6月出版的最新一期《全球化》雜志上。《全球化》月刊雜志由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主辦,而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被譽為“中國第一經濟智庫”。
核電發展目標爭議
范必在文章中稱,核電發展中應當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而不是把規模和速度放在第一位。“"十二五"期間應集中力量建設已核準和開展開工的項目,不再批準開展新的前期工作項目。"十三五"期間再視情況決定是否恢復審批,到2020年核電運行裝機容量控制在6000萬千瓦左右。”
“6000萬千瓦”這一數字遠低于此前各方較為認同的“7000萬千瓦之上”的底線,令不少業內人士感到驚訝。此前的6月27日,某專業財經媒體剛剛援引一位業內人士的話稱,中國核電中長期規劃不會將7000萬千瓦的目標調低,有可能還會更高。國家核電技術公司高級工程師沈文權近日也表示,可能在一到兩年內沒有新的核電站核準,但原定2020年核電發展目標并不會受到影響。
國內一家核電公司的相關人士向早報記者稱,其并未聽說6000萬千瓦這一提法。瑞銀證券董事、中國電氣設備分析師戴駿昨日也表示,“如果還相信未來中國將以7%到8%的速度增長的話,我不認為核電到2020年的裝機規劃會降到6000萬千瓦左右。我目前還未聽到要降低到這么個程度的官方聲音。”
戴駿稱,別說2020年的中期長期規劃,就連“十二五”規劃的各個數字現在還只處于草稿階段。可查資料顯示,近期能源領域曾傳出天然氣發電規劃上調、光伏裝機翻番等信息。
戴駿分析,“這些數字背后隱含的信息就是,大家還在探尋一個可替代的方案。被替代的對象不僅僅是燃煤,還包括核電。核電的安全系數如果受到質疑,發展放緩,那么中國的用電會出現一個比較大的缺口。這個缺口怎么補,目前沒有定論。”
“不過如果中國信守到2020年碳強度降低45%的承諾,中國是不可能放棄發展核電的。”戴駿稱。
大上二代機組的隱患
日本發生核電危機后,3月16日召開的國務院第147次常務會議決定,全面檢查核設施安全,暫停審批核電項目。“核安全規劃批準前,暫停審批核電項目包括開展前期工作的項目。”在全球擬建的新反應堆中,中國占了40%。
范必在文章中指出,現在核電企業爭廠址、爭項目的現象十分嚴重。“各方面對2020年核電裝機規模的預期普遍超過7800萬千瓦,大多數核電業主和配套企業是按照裝機1億千瓦以上制定自身發展規劃。即使在福島核事故后,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暫停核電審批的情況下,有的核電企業仍在策劃繼續大上二代項目。這種做法有違核電安全發展方針。”
該文章提供的數據顯示,從2005年至今,國家已經核準核電機組34臺,裝機容量3702萬千瓦,其中28臺是二代機型。另有16臺機組已批準允許開展前期工作,其中12臺是二代機型。其他上報國家能源局待批項目也大部分采用這類機型。
范必認為,大上二代機組的后果便是,從2030年之后的近40到50年的時間內,“我國將成為世界上核電安全風險最大的國家”。其給出的依據是,新建的二代機組運營周期可長達40-60年,如果2020年建成,要到2060-2080年才能退役。在這期間,不僅二代核電已經淘汰,三代核電技術也會逐漸落后,第四代具有固有安全性的核電技術將會成為主流,甚至第五代可控核聚變核電技術也可能投入使用。
可查資料顯示,與三代機組中的AP1000機組相比,二代機組采用的能動的安全系統,其最大的缺陷是無法解決整個電廠失去電源之后的制冷問題。
范必在文中透露,3月1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上要求按最先進的核電安全標準機型檢查。這一標準應是國家核安全局發布的《核動力廠設計安全規定》(HAF102)以及相關的19個導則。該標準與國際原子能機構和歐美現行的核電安全標準基本同步。
范必稱,“對照HAF102,除已開工的4臺AP1000和EPR機組外,其他所有的核電機組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差距,有的問題還比較嚴重。從歷史運營記錄來看,盡管還沒有發生嚴重的放射性泄漏事故,但大大小小的安全事件已發生多起,甚至出現過啟動堆芯應急冷卻系統緊急情況。在正常條件下,大部分機組能夠實現安全運行,但需要持續加強監督管理,區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