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能源網訊】據河北經濟日報消息,近日河北省國土資源廳制定出臺《河北省健全完善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監督管理和執法監察長效機制實施意見》,要求嚴格礦業權人勘查開采活動的監管,建立采礦權標志制度。
《意見》要求,所有采礦權人必須在礦山坑口、主井附近或其它開采作業場所的明顯位置設立采礦權標志牌,載明采礦權人名稱、地址、礦山名稱、經濟類型、有效期限、開采礦種、開采方式、生產規模、礦區面積、礦區范圍、制牌時間和監制單位等內容。并規定現有采礦權人應當在2011年9月底前完成采礦權標志牌的立牌任務。
【中國能源網獨家稿件聲明】 凡注明 “中國能源網”來源之作品(文字、圖片、圖表), 未經中國能源網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者部分轉載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