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能源網訊】據新華網消息,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會議13日審議并通過了《國際原子能機構核安全行動計劃》(前譯“核安全工作計劃”),并將其提交即將召開的成員國大會討論。
國際原子能機構制定這份行動計劃的目的是在日本福島核事故背景下,“為鞏固全球核安全框架確定一個工作安排”,從而提高世界范圍的核安全和應急水平,加強對人類和環境的核輻射防護。
行動計劃涉及12項主要行動,其中每項行動都有相應的子行動作為支撐。工作重點包括根據福島核事故教訓對核電站安全薄弱環節做出評定、加強原子能機構同行評審、加強應急準備和響應等。
中國常駐國際原子能機構代表成競業大使說,福島核事故后,中國政府采取了核電站安全評估等一系列有效措施,確保核安全。過去一段時間,成員國對國際原子能機構秘書處起草的行動計劃草案展開多輪磋商,中方積極參與并發表了自己的意見。對于加強國際合作,在全球范圍內提高核安全水平,中方始終持積極態度。
今年6月,國際原子能機構召開部長級核安全大會并通過大會宣言。國際原子能機構秘書處根據這份宣言和各工作組會議的建議,制訂了核安全行動計劃草案,供成員國磋商。
核安全行動計劃在本次理事會會議通過后,將提交19日至23日舉行的國際原子能機構第55屆成員國大會審議。如獲得通過,計劃將正式生效。
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是該機構的決策部門,由35個國家組成,每年改選一次,主要負責任命總干事、審查國際原子能機構預算、批準相關安全協定、審議新成員國申請等。國際原子能機構成員國大會每年舉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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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