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督局初步查明,10月4日貴州荔波發生17人死亡事故的煤礦并不具備聯合試生產條件,而有關部門卻批復同意其試生產;同時,該煤礦還存在瓦斯管理混亂,非法承包等問題。
10月4日,貴州省黔南州荔波縣安平煤礦發生一起煤與瓦斯突出事故,致17人死亡。經查,該礦2003年建井,設計年生產能力6萬噸,2008年技改為9萬噸,屬煤與瓦斯突出礦井。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督局公布的安平煤礦事故通報稱,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該礦掘進井下+350m水平水倉時進入突出煤層,未采取有效防突措施,放炮誘發煤與瓦斯突出。事故詳細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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