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就進一步加強煤礦瓦斯防治工作下發意見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和煤礦企業要全面建設“通風可靠、抽采達標、監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系,堅決防范遏制煤礦瓦斯重特大事故。
因責任和措施不落實造成瓦斯超限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因瓦斯防治措施不到位,1個月內發生2次瓦斯超限的礦井必須停產整頓。凡1個月內發生3次以上瓦斯超限未追查處理,或因瓦斯超限被責令停產整頓期間仍組織生產的礦井,由煤礦安全監管部門提請地方政府予以關閉。發生造成人員死亡瓦斯事故的礦井必須停產整頓,停產整頓時限由地方政府確定。凡發生較大及以上瓦斯事故,且地質條件復雜、安全生產系統存在重大隱患、不能有效防范瓦斯事故的礦井,由地方政府依法予以關閉。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