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能源網訊】發改委于11月30日晚間,公布了電價調整方案。自今年12月1日起上調銷售電價和上網電價,其中銷售電價全國平均每千瓦時漲3分錢,上網電價對煤電企業上漲每千瓦時2分6,在舉行聽證后對居民實行階梯電價制度。同時,此次調整還將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由現行每千瓦時0.4分錢提高至0.8分錢。
如果按照這個電價調整方案,如果以2010年全年社會用電總量約41923億千瓦時,2011年、2012年均可實現同比10%的用電增長,火電占比約70%,可再生能源占比30%計算,那么2012年全年,火電企業或將增加923億元收入,包括水電等可再生能源將增加約395億元,可再生能源附加將增加約60億元。
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上調絕非偶然,專項資金缺口越來越大,已難以滿足未來產業的發展需要。按照每千瓦時4厘錢的電價附加標準收取的金額,一年能收取100億元,僅能滿足支付2010年70%的補貼資金,2011年缺口將會更大。中國目前絕大多數可再生能源企業處于產業發展的初級階段,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是促進產業發展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
中國國家能源局此前表示,到2010年底,中國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總計3億噸標準煤,占當年能源消費總量的9.6%。按照2020年非化石能源達能源消費15%的目標,中國“十二五”將加快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而可再生能源的增長速度將遠遠大于電價附加計征電量的增長速度,補貼缺額情況將會越來越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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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