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政府辦公廳轉發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省煤炭工業局、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關于貫徹落實國辦發〔2011〕26號文件進一步加強煤礦瓦斯防治工作的意見》,要求在加強煤礦瓦斯防治的同時,鼓勵煤礦企業拓寬瓦斯利用范圍,提高瓦斯利用率。意見要求,山東省各煤炭企業要嚴格按照國家要求,健全以總工程師為首的瓦斯防治技術體系,配齊通風、抽采、防突、地質測量等專業機構和人員,完善礦井瓦斯防治系統,嚴防瓦斯事故發生。
同時,各級政府和有關企業要嚴格落實中央有關鼓勵煤礦瓦斯抽采和利用政策,繼續通過爭取中央預算內資金和安排省、市級財政配套資金,鼓勵煤礦企業拓寬瓦斯利用范圍,支持煤礦安全技術改造和瓦斯治理利用。
山東省還將支持和引導煤礦企業、科研院所以及大專院校加大科技創新投入,推進產學研合作創新,加強瓦斯防治理論研究和工程化應用以及技術創新和重大裝備的研發,鼓勵專業機構開展瓦斯防治技術咨詢和工程服務。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