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12月12日發布消息稱,該部日前已經通過《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及2020年遠景目標(送審稿)》(以下簡稱《規劃》),將提高核安全標準,其相關內容經修訂并會送國務院審議后,將于近期發布實施。能源領域分析人士表示,核安全標準提高后,利于保證核電產業高效健康發展,不過,受安全成本提高等因素影響,核電投資速度將會放緩。
核安全標準會提高
環保部表示,新編制的《規劃》將解決影響和制約我國核安全的突出問題為重點,提出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及2020年遠景目標的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按照《規劃》,“十二五”期間,核安全標準會有所提高。“提高核設施與核技術利用安全水平,降低輻射環境安全風險。”環保部表示,未來我國將推動核能與核技術利用安全發展。
據了解,《規劃》在核電、研究堆、燃料循環、核技術利用、核安全設備、鈾礦冶、早期核設施退役治理,以及科技進步、應急、監管能力建設等方面,提出了具體任務和保障措施。
中投顧問新能源行業研究員蕭函預計,除上述內容外,預計《規劃》還將從整體上做出框架性的內容,并會細分市場標準,包括核技術的運用,燃料、設備的選擇,及其利用環境、處理標準等相關內容都可能在《規劃》中被提及。
選址安全應引起重視
“盡管核電發展受限,而全球能源需求并未降低,這可能會推高整體能源使用成本。”林伯強分析表示,我國現階段的經濟發展對能源需求具有依賴性,大量能源依賴煤炭和石油,一旦核產業發展放緩,或將間接推高其余能源使用成本,并可能會帶來一定通脹壓力。
不過,林伯強同時表示:“不能因為會推高能源使用成本就放松對核安全問題的警惕。保證核安全是發展核電的最基本前提。”
“只有建立在安全基礎上的核電發展才是最高效的。”蕭函也表示。
對如何保證核產業安全發展,林伯強建議,要繼續發展核電,必須在安全問題上更進一步投入,以保證核產業安全發展。“在核電站選址時要調查和評價可能影響核電站安全的地點特征和環境特征,并針對各種自然的和人為的可能事件采取相應措施。”
事實上,目前,中國在建的核電項目包括遼寧紅沿河核電站、福建寧德核電站、浙江三門核電站等,多以沿海地區為主。而在規劃中的核電站則以內陸地區為主戰場,此前江西、湖南、湖北、安徽、河南、四川、重慶等地都已紛紛宣布了本省市的核電規劃。選址安全確是一個值得權衡的問題。
地方擬建部分核電項目
■蕪湖核電站(安徽)
■桂東核電站(廣西)
■海南核電(海南)
■大畈核電廠(湖北)
■常德核電站(湖南)
■大唐華銀核電廠(湖南)
■三明核電站(福建)
■漳州核電(福建)
■吉林核電站(吉林)
■遼寧第二核電廠(遼寧)
■四川核電站(四川)
■重慶石柱核電廠(重慶)
■石島灣核電站(山東)
■江西核電(江西)
■田灣核電站二期(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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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江曉蓓